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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供应商名册

 

  1. 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备存货品及服务供应商名册,以便在采购所需货品及服务时,向有关供应商发出报价或投标邀请。有意申请加入认可供应商名册者,请经以下途径联络消委会。

 

电邮地址:supplier@consumer.org.hk ;或

 

地址:

财务及行政部

消费者委员会

香港北角渣华道191号

嘉华国际中心22楼

 

  1. 消委会将根据相关货品及服务适用的评选准则,挑选合适的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经查证后,消委会会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纳入认可供应商名册内。申请获批与否,由消委会全权酌情决定。

 

  1. 所有采购货品或服务须受消委会的报价或投标邀请的约束。就公开招标而言,供应商应细阅本网站所载的招标通告。

 

  1. 供应商欲继续保留在名册上,应就消委会发出的报价或投标邀请作出积极的回应,提交具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及避免商业诈骗,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消委会亦会考虑供应商履行合约时的表现。

 

  1. 消委会有权因应关乎认可供应商资格的新资料,复核其资格,亦可随时将其从认可供应商名册除名,而事前无须作出通知或赔偿。在以下情况,消委会可能取消供应商的有关资格,包括但不限于:
  1. 供应商不再提供其业务或服务;
  2. 供应商牵涉商业诈骗,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 供应商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表现差劣。

 

  1. 如欲查询申请加入认可供应商名册之手续,请电邮至: supplier@consumer.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