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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奥制药回收药剂产品

  • 2010.10.22

卫生署今日(十月二十二日)指令持牌药物制造商利奥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利奥)从市面回收三十七款共四十二批次的产品,因为该药厂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生产药物。

在二○一○年三月至七月期间,利奥曾四次从市面回收共五款产品,因为该些产品被发现成分含量不足。

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辖下的药剂业及毒药(制造商牌照)委员会在二○一○年四月决定暂停利奥的生产牌照。直至九月,委员会满意利奥的改善措施并认为它完全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因此准予全面复产。

然而最近,卫生署透过监察系统,发现利奥在七月及八月没有牌照期间生产三十七款共四十二批次的产品,因此,该些受影响产品的安全、效能和品质均未能受到保证,故卫生署指令回收。

产品回收名单载于附表。

药厂会于十月二十五日公布药物回收安排。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医护人员和零售商,停止向顾客供应有关产品。市民亦应停止服用有关产品。

药厂已设立热线 (3427 3525),于办公时间供市民查询。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回收情况。

卫生署发言人:「曾服用该产品的市民,如有疑虑,应谘询医护人员意见。」

卫生署将就事件徵询律政司意见,以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辖下牌照委员会将于下次会议讨论有关事宜及可能的处分。

附件:
- 利奥制药回收药剂产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0/22/P2010102204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