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买卖本地伦敦金 小心投资公司不良手法-《选择》月刊第398期

  • 2009.12.15

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投资者,尽管金价上升,必须小心高度投机的本地伦敦金「孖展」买卖。

市场上一些买卖伦敦金投资公司并非业内自律组织金银业贸易场的「认可行员」,光顾此等公司的投资者稍不留神,随时要承受重大损失。

第二,金银业贸易场的认可行员的「附属公司」,并不一定是认可行员,若出现交易买卖纠纷,金银业贸易场也无权介入。

第三,本地伦敦金买卖属自行规管的行业,若投资公司不涉及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例如买卖证券及期货),便毋须持有由证监会发出的牌照。

这类在场外进行的黄金交易活动,是由买卖双方直接议价而作出的交易。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如伦敦的场外黄金买卖,也没有特定的规管。

此外,如投资者与客户代表签下授权书,发生纠纷时,还会因已授权和执行细节等复杂问题而令追讨更困难。

消委会于今年头10个月接获5宗有关伦敦金买卖的投诉,内容主要针对不良销售手法和营业代表的操守。

投诉人一般都是收到投资公司来电,询问其投资目标或经验。

当取得投诉人的信任后,投诉人即被告知投资有保证回报,因而被游说开立户口。

但不久投诉人即发现损失全部投资。

这可能是由于一些客户代表进行频密买卖,有些高达一日内超过30次,违反投诉人要求的每日只进行一至两次买卖的指令。

在一些个案中,客户代表更要求投诉人提供其买卖本地伦敦金户口的网上登入名称或私人密码,藉词方便替客户作经常买卖,以便赚取更多佣金。

有意作黄金孖展买卖的投资者应留意:

  • 切勿轻信电话推介的「投资机会」。
  • 切勿仓率签署授权书,应了解获授权者的身份,与及授权书内的授权范围。
  • 切勿向第三者透露网上交易用户名称及密码。

消费者可参考今期(12月份)《选择》月刊,了解更多有关买卖本地伦敦金的资料。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