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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促立法保障消费权益

  • 2012.01.31

消费者委员会今年的工作重点为继续推动立法,保障有竞争的自由市场及规管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

《竞争条例草案》

消委会促请立法会议员,支持落实《竞争条例草案》,以保障和促进市场竞争,防止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

消委会主席张炳良教授指出:「多年来,消委会一直致力推动立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只有落实竞争法,才可消除香港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让消费者享受更廉宜、选择更多有质素的货品及优良服务。我们期望,《竞争条例草案》能在今个立法年度内通过。」

过去一年,消委会不遗馀力向普罗大众及业界,包括中小企业,解释《竞争条例草案》对整体社会的重要性,并于2011年12月举办中小企论坛,让业界更了解有关条例草案。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立法

在消委会的年结记者会上,张教授谈及政府最近就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白纸草案。

消委会多年来,一直强烈要求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张教授表示,消委会欢迎政府就规管立法事宜,发表白纸草案谘询公众,对保障私楼买家权益,踏出重要的一步。

消委会认为,建议中的草案,在防止发展商作出失实陈述,及向公众发放虚假与误导资讯方面,具正面作用;而有关的规管,必须让一手物业销售,具透明度、公平及有秩序地进行。

张教授强调:「置业对很多香港人来说,是一生中最昂贵的购买项目,因此,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立法,必须以保障消费者为大前提。」

消费者投诉部份主要类别下降

2011年,消委会接获的总投诉数字为27,541宗,比前一年稍微下趺5%;情况令人鼓舞,不过,也有部份投诉类别引起关注。

电讯服务(7,233宗)及广播服务(1,339宗)的投诉,均录得双位数字的减幅。涉及电讯服务的投诉,主要为收费及合约争拗,下跌20%;而广播服务则主要与收费电视有关,下跌28%。

对于两个投诉类别录得的投诉个案减少,张教授认为,这是消委会致力推动消费者教育,给予预警及监管当局与业界合作,减少不当销售手法的成果。

消委会对流动电话服务合约及漫游服务所作的研究,以及监管当局的推动,促使电讯业界在2011年7月,落实执行「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让消费者在签订电讯服务合约或续约时,得到更佳保障。张教授指:「这是经过各有关方面长期磋商后的积极成果。」

另外,首五项主要投诉类别中,投诉个案减少的还包括通讯用品(1,724宗,下跌13%)、电器用品(1,511宗,下跌14%)。

游客投诉占总投诉个案8.5%,录得2,342宗,增加15%。当中,内地游客投诉增加20%,至1,698宗;另一方面,涉及旅游团的投诉则大幅减少82%,只有49宗。内地旅客的投诉,主要为销售手法、价钱争拗及货品质素。

婴儿奶粉投诉激增

有关婴儿奶粉的投诉,由2010年的71宗,激增至去年的194宗,增幅达173%。七成的投诉(138宗)涉及价钱、缺货及产品质素。

单在2011年首季,消委会收到家长因不满奶粉价格上涨以及供应不足的投诉有123宗,当中,42宗涉及供应不足。消委会迅速回应家长诉求,敦促供应商确保有稳定货源提供予本地消费者,并设立客户热线,其后,有关奶粉供应不足的投诉于馀下三季(4月至12月),回落至只有7宗。

另一项录得高增长的投诉类别为医疗服务,由2010年的173宗上升至去年的239宗,增幅38%;投诉包括医院分娩服务收费。

网上购物投诉升幅惊人

消委会关注网上购物投诉急增的趋势。有关投诉由2010年的439宗激增至2011年的829宗,增幅达89%,当中,涉及团购的投诉达548宗。

团购投诉个案在2009年只有1宗,2010年2宗,但去年的升幅令人忧虑。团购投诉主要涉及美容服务、医疗服务、餐饮、化妆品及衣饰等。

团购的投诉性质主要为付款后收不到优惠券或订不到服务(32%)、货品/服务质素(20%)及店铺结业(13 %)。

网上团购提供的优惠固然吸引,但消费者也须小心。与正价货品相比,团购网站提供的服务、产品保用及货品质量未必有保证。消委会促请团购网站小心殷选合作商户,并须于网站内清晰说明销售条款及细则,让消费者参考。

消委会呼吁消费者,于网上购物前应三思而行,并谨慎选择信誉良好的购物网站。

关注不公平销售手法

消委会非常关注,消费者因不良营商者的蒙骗手法,遭受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对待。消委会将继续点名公布以不当手法营商的店铺,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年内,消委会研究标准格式消费者合约的条款,由于有关合约通常由供应商草拟,当中的条款对消费者未必有足够保障。消委会稍后会发表有关研究报告,并建议标准格式消费合约草拟指引及合约范本。

张教授指:「若业界接纳建议中的指引,将可提高对消费者的保障,减少不必要的争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