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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欢迎引入集体诉讼机制

  • 2012.05.28

消费者委员会欢迎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就引入集体诉讼机制提交的报告书,消委会认同报告书建议,集体诉讼机制应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实施,并先由消费者案件开始。

报告书的建议一旦落实,将为保障消费权益带来莫大益处。集体诉讼机制将成为既经济、便捷及有效调解涉及众多消费者纠纷之方式。

消委会亦赞同报告所指,「如果找不到适当的方法资助经济能力有限的原告人,则集体诉讼机制不会取得甚麽成效」。

消委会乐见报告书肯定消委会作为消费者诉讼基金受托人所作出的努力及经验。消委会同意报告建议,先以消费诉讼基金作为集体诉讼机制的资助模式,再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案件。在落实全面集体诉讼机制前,这是协助合资格的集体诉讼原诉人,一个切实可行及便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