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消委会欢迎立法会通过竞争法

  • 2012.06.15

消费者委员会欢迎《竞争条例草案》在立法会获三读通过,该会自1993年起一直倡议立法保障市场竞争。

消委会期望,透过落实竞争法,可以促进本港市场竞争,禁止合谋定价、分割市场或其他反竞争、扭曲自由竞争的手法,鼓励各行业竞争。

市场存在竞争,可带来更低的价格、更多选择、更优质的产品和更好的服务,令消费者得益。

消委会预期,法例实施后,可惠及消费者。执法机构规管占有较大市场份额财团的反竞争行为或企业滥用市场权势,可缔造公平市场环境以及保障竞争,防止香港市场『垄断』的情况恶化。

有关对法定团体给予全面豁免的方式,消委会认为,在竞争法实施后,竞委会应根据社会发展、市场状况等情况,检讨法定团体的豁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