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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与期望有分别 熟读新车保养细则 - 《选择》月刊第467期

  • 2015.09.15

「新车落地」,车主都希望可以享受全新引擎带来的驾驶乐趣,但如保养出问题便令人一肚气。消费者委员会近年收到关于购买新车的投诉持续上升,例如车行延迟交付汽车,导致消费者因汽车首次登记税上调而须缴额外费用;及新车经常发生故障而多次需要维修。

然而更多的情况是,不少消费者以为新车的「原厂保养」,跟一般消费品的条款类同,在保养期内可获免费维修甚至更换产品。但实际上「原厂保养」范围受不同条款及细则约束,例如车主必须按保养手册上的指示,定期或于特定行车里数内将车辆送到指定维修中心检查,并由车主承担数千至过万元不等的检查费,否则「原厂保养」便告失效。

消委会在今年首8个月已收到55宗有关新车的投诉,去年全年则有67宗。在一宗个案中,投诉人向A公司购买1辆价值$28万的全新7人车。投诉人发现车辆在行驶不足2,000公里时,已经出现短暂停顿后无法正常启动的情况,她需要发动引擎5至6次才能启动汽车。她因此需要两度将汽车交由指定的维修中心检查,并更换了电池及起动器。不过,相同问题在维修后翌日依然出现。她不满新车于短期内屡次故障,在向A公司要求更换新车不果后,寻求本会协助。

本会介入后,A公司曾建议送赠油券及延长汽车保养,但未有正视零件故障问题。经多次调停后,A公司最终同意更换同型号新车。

另一宗个案涉及汽车保养期内的组件维修费用。投诉人于2011年11月以$23万购买一部全新私家车,在2013年10月例行检查后1个月,他发现车头LED装饰灯损坏。由于这不影响汽车性能,他决定留待每半年一次的定期检查时才维修。及至检查时,投诉人被告知两年原厂保养期已届满,车主需自费$14,000维修装饰灯。他指车辆享有5年保养,亦有按要求定期检查车辆,应可获免费维修。但职员解释首两年基本保养届满后,公司会为车辆的主要组件提供续保至5年,但LED灯并不包括在内。

投诉人称买车时,B公司职员告知有5年原厂保养,当时销售人员没有说明不同组件的保养年期不同。经过多番理论,B公司同意减收$4,000,但他仍感不满,故向本会求助。

B公司向本会解释,保养手册已列明保养的条款及细则,损耗性零件并不属保养范围。经本会调停后,B公司酌情处理,向投诉人提供以优惠价$3,700更换LED灯。

最后一宗个案关于新车延迟交付。投诉人于2014年10月以$48万向C公司购买私家车,并缴付订金,职员预计2015年1月可安排出车。他于1月中获悉该车会延期抵港,并有可能缴交额外车税。当车辆于4月初交付时,他被要求多付$30,000车税。他认为额外税款过高,C公司需为延误负责,重申只会支付交易合约列明的金额。C公司坚持投诉人需支付新增车税,否则退款及取消交易。

本会接获投诉后向C公司了解,得悉因环保汽油税务宽减结束令车税上调,最后投诉人选择同牌子但另一型号车款,作为和解方案。

消费者购买新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应主动查询保用详情,例如车辆定期检查费用等,决定购买新车前先了解保养范围的条款及细则,和是否适合自己的需要和预算。
  • 仔细阅读保用手册的条文,了解保用年期、保用范围、不受保零件及维修费等详情。
  • 合约上列出的供货时间可能只作参考,实际时间会影响车价。消费者应留意条款有否列明,如因供货延误造成价格改动时,可否取消合约及退订。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