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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款植物奶有「營」又抵飲?更勝低脂奶?

哪款植物奶有「營」又抵飲?更勝低脂奶?

近年植物奶的支持者愈來愈多,有些消費者患有乳糖不耐症(lactose intolerance),不適合飲用牛奶;有些消費者因為動物權益和認為植物性食物較動物性食物對環境更有利,繼而選擇植物奶代替奶類製品。然而,植物奶的營養值又能否取代傳統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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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例》規定除所列獲豁免遵從規定的項目外,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標籤必須標示能量和7種核心營養素,包括反式脂肪酸和鈉的資料,並應以絕對值標示。《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下稱《技術指引》)亦為能量和營養素標示值與實際檢出量的差距訂定了規管容忍限,以及對能量和部分營養素訂定了標示為「0」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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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成樣本標示的營養資料不符指引要求

檢視樣本的標示,發現26款樣本均有營養素標示值與檢測結果的差距不符《技術指引》的要求。除了可能是標籤出錯,另一原因或是由於植物奶不時會出現分層和沉澱情況,雖然實驗室的既定程序會把樣本均勻混合進行測試,惟仍可能有沉澱物緊緊依附在包裝,或導致測試結果與營養標籤標示值有差距。這亦反映出消費者飲用植物奶時,或只能攝取較標示值低的營養。

 

另外,#3的成分表列出含有功能性纖維,是次研究未有涵蓋相關測試,因此未能以膳食纖維含量計算能量值和可獲得的碳水化合物含量。此樣本標示每100毫升含11.5克碳水化合物,根據《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檢測方法技術指引》每克碳水化合物提供4千卡能量值計算,應提供46千卡能量,惟其能量標示值為19千卡。

 

本會認為廠商應為其產品進行恆常檢測,並根據測試結果及按照《規例》的要求更新標籤,以確保產品標示的資料正確無誤,讓消費者知所選擇。

 

全部營養和安全測試結果已交予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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