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車北上」10大備忘
「港車北上」10大備忘
申請
- 申領內地駕駛證及體檢:如憑香港駕駛執照免試申領內地駕駛證,必須親身前往廣東省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其他人代簽無效,並須到廣東省內符合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如視力等身體檢查。
- 車輛資格:如車輛註冊登記或出廠年限六年以上,須於香港指定機構辦理車輛檢驗(如申請人曾於續領車輛牌照時安排驗車,就申請「港車北上」而言只需要提交最近一次的「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
- 許可證/保險有效期:香港「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許可證」)、內地「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電子牌證」)、與「交強險」或「等效先認」保險的有效期須一致。
汽車保險
- 購買車保:除須購買符合內地規定的法定車保外,宜加購「商業險」,保障司機及乘客,以及增加第三者責任保額。
- 相關審批要求:購買汽車保險前宜先了解「港車北上」申請審批要求,如珠海交警只會在內地汽車保險生效後,才審批申請;保險的有效期會直接影響內地發出的「電子牌證」及運輸署發出的「許可證」的有效期等。
- 於內地遇上事故:須向廣東省有關當局報警,並盡快根據保單上提供的資料聯絡所屬地的保險公司備案;宜於出發前向保險公司了解具體理賠程序。
- 回港後續跟進:即使在內地出險及由內地保險公司或理賠服務機構處理保險索償,香港保險公司一般會協助「等效先認」保單受保人處理回港後的後續跟進,消費者宜於投保前向保險公司了解相關跟進服務細節。
出行
- 預約/取消出行:申請成功,獲發內地「電子牌證」及香港「許可證」後,在出行之前,須在不少於2個曆日前於「港車北上」指定網站預約出行日子及時間;如須取消,必須在該預約出行日子不少於3個曆日前取消。
- 行駛要求:車輛僅限在廣東省行駛,車輛須懸掛香港車牌,並隨車輛攜帶法定車保憑證。
- 停留日子:每次入境後可連續停留不超過30天,每年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