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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點計先最抵?集20間搬屋公司條款助你揀

收費點計先最抵?集20間搬屋公司條款助你揀

搬屋需要處理及搬運大量傢俬雜物,一般都會找搬屋公司代勞;然而市面選擇繁多,服務收費、細則不盡相同、要挑選合適的服務的確煩人,本會亦不時收到如價格爭議等與搬屋相關的投訴。本會曾於2019年發表過搬屋服務的調查報告,惟距今已有5年之久,市場情況及行業發展亦大有不同,所以今年再作詳細調查,希望通過所收集的最新行業資訊,供消費者參考。

收費對比

對大部分消費者而言,「全包價」應包括搬運舊居所有傢俬及雜物時牽涉的所有費用,包括包裝物品和材料費用、運輸及裝拆傢俬等,但調查卻顯示有搬屋公司所提供的全包價服務或與消費者的理解有分別,例如實際搬屋當日的物品數量較預期多時,搬屋公司或須多收費用。為了解相關情況,本調查問卷設定了3種不同的情況,包括實際搬運的傢俬及紙箱等數量分別超過報價物品數量的20%時、超過50%時、及超過70%時,會否及如何計算額外收費。

 

在提供「全包價收費」的16間公司中,僅「迦南」(#2)、「吉利」(#13)及「美高」(#15)即使搬屋當日發現所需要搬運的傢俬及紙箱等數量較預期為多,公司仍會按照原本的報價完成搬屋服務,毋須額外收費(停車場費和隧道費需要實報實銷)。另外,當消費者確定要使用服務後,該3間公司表示會與消費者簽訂合約,並在合約上簡單列出需要搬運的物品及列明需要搬出的居所地址,即使搬屋當日發現物品數量超出報價時的預計,亦不會加收任何費用。

 

至於其他13間有提供「全包價收費」的公司,有12間(#1、#4、#7至#10、#12、#14、#17至#20)表示若實際需要搬運的物品多於報價時預期的數量,需要按情況加收費用。餘下1間(#5)則沒有透露其處理方式。

 

「中邦」(#4)、「引越屋」(#12)、「力勤」(#14)和「順景」(#19)均有明確的收費標準,其中#4和#12表示若實際搬運的傢俬及紙箱等數量超過報價物品數量的20%,需要加收總額的20%的費用,若超過報價物品數量的50%,需要加收總額的50%費用,如此類推;#14則表示若超過報價物品數量的50%,需要在原報價上再加30%的費用;而#19表示假如僅增加雜物數量,不用額外收費,但如果需要搬運的傢俬數量較報價時超過20%,則需增加總額的20%的費用,如此類推。

 

而「佳運」(#1)、「高永」(#7)、「海棠」(#8)、「香港搬屋」(#9)、「信譽」(#17)和「人人」(#20)僅籠統表示需要加收費用。當中,#1、#7和#9表示,如搬屋當天僅多出小量雜物,不需要另外加錢,但多出大量雜物或傢俬則需要額外收費。由於消費者對「小量」和「大量」的定義或與不同搬屋公司的定義存在差異,故此搬屋公司僅籠統以「小量」和「大量」來劃分是否需要加收費用,若溝通有誤會容易導致爭議。#8和#17則表示會就增加的物品再報價,因此若消費者在收拾物品時,預計雜物數量大幅超出搬屋公司報價時預期的數量,宜盡早與搬屋公司溝通。

 

#20表示,若在搬屋當日需搬運物品的體積大於報價時候的體積,則需要加收費用。例如,原本報價需要搬運一個五桶櫃,惟搬屋當日消費者改為要求搬走其他在報價時沒有展示的傢俬和雜物,而有關物品的體積加起來大於五桶櫃,則需要加錢。另外,#18表示搬屋當日如需搬運的物品數量較合約訂明為多,則需要逐件計算額外費用。

 

此外,這12間須額外收費的公司表示,他們會在與消費者訂立的合約中清楚列明需要搬運的傢俬種類、數量及雜物箱數,並在搬屋當日以合約為標準,以判斷是否需要加收費用。

是次調查的所有公司都有提供以影片或相片方式作報價,惟在16間有提供「全包價收費」的公司中,僅5間(#4、#5、#13至#15)表示在收到消費者的影片或相片後,會派職員上門視察再確定最終報價;另有6間公司(#1、#2、#9、#10、#12和#17)表示在就所提供的影片或相片報價後,會視乎情況而決定是否需要派員工上門報價;餘下5間公司(#7、#8、#18至#20)則表示並不需要再上門視察。若搬屋公司單以影片或相片報價,且沒有上門視察,如估計要搬運的物品數量最終大幅少於實際搬運數量而須額外收費,或令消費者大失預算,因此消費者在事前應了解清楚相關安排。

 

綜合而言,不論搬屋公司採取哪種報價方式,最重要須報價清晰,例如報價時提供點算物品清單予消費者確認,及釐清須臨時增加收費的情況。假如消費者在獲得搬屋公司報價後,需要增加搬運的傢俬或雜物數量,須加收費用屬無可厚非。惟如因搬屋公司員工的判斷錯誤,導致搬屋當日需搬運的物品數量大幅多於預期,則不應該將責任加諸消費者,更不應就此加收搬運費。

 

消費者如欲選擇「全包價收費」的搬屋服務時,應仔細查詢清楚細節,並列明實際搬屋物品數量與估算有出入時的處理方法,並要求搬屋公司將之列入合約內,以保障雙方權益。

 

此外,由於搬屋公司會依據合約決定是否在搬屋日加收費用,故消費者在簽訂合約前,應逐一核對合約上的資料,包括是否已詳細列明全部需要搬運的物品種類及數量,以防搬屋公司職員有所遺漏。

「按件收費」是近年新興的收費方式,部分「按件收費」的搬屋公司標榜逐一計價及無隱藏收費。然而調查結果顯示,6間(#2、#3、#6、#11、#16和#18)有提供「按件收費」搬屋服務的公司,但其價格差異甚大。按基本收費而言,以收費最高的鋼琴、歐陸式傢俬、特大雪櫃和大型健身儀器等貴重傢俬為例,每件收費由最低的$200至$400(#16)至最高的$1,000至$3,000(#6),相差4至6.5倍。(詳見表二)

 

表二:提供「按件收費」服務的搬屋公司的收費資料

 

其次,不同搬屋公司基本收費的計算方法並不相同。以收費最低的紅白藍袋、儲物膠箱、行李箱和紙箱等小件物品為例,每件收費由最低的$6至$12(#16)至最高的$40至$80(#2),表面上每件收費相差近6倍,但#2的價格已包括提供紙箱的費用,而#16則需要消費者額外支付每個$15的紙箱費,換言之,在計算紙箱費用後,#16每件收費增加至$21至$27。因此,消費者在比較不同「按件收費」的搬屋公司服務收費時,應先了解清楚價格所包含的服務。

 

此外,不同搬屋公司設定的額外收費及金額亦有不同。舉例來說,雖然#16大部分基本收費的項目都較其他公司為低,惟消費者若在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選用其服務,需要額外支付$200附加費,其他公司則不需要此項收費。此外,如搬運時需要上落樓梯,#16每層樓梯(15至20級)需要加收總額收費的30%,為6間公司中,樓梯額外收費最高的公司;其餘5間公司每層則需要加收總額收費的15%至20%。因此,消費者在比較不同搬屋公司的服務收費時,不應只比較基本收費,還應計算其他可能衍生的額外收費。

 

除此之外,#11及#16表示已將收費價目表上載至其網站,或會通過電郵等方式將價目表發送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可以自行計算出搬運的總額收費,故此不會提供上門報價服務。餘下的3間公司(#3、#6和#18)則表示如果消費者需要上門報價服務,依然可以提供。

調查發現,20間公司中,有4間公司(#2、#6、#15和#19)提供「按車收費」服務,並均使用5.5噸貨車作為運載工具,可載重1噸至1.3噸。例如搬運半車物品,收費由$2,000(#19)至$4,800(#15);1車物品的收費由$3,500(#19)至$6,800(#15);2車物品的收費則由$7,000(#19)至$12,000(#15)。

為探討相同搬屋情況下,哪種收費方式較相宜,本會預設兩個搬屋例子(見表三和表四),向各搬屋公司索取報價,收到的回覆均以「全包價收費」或「按件收費」形式報價。

 

例子一是居於鯉魚門一層村屋的二人家庭,希望於平日搬到將軍澳一屋苑,搬運物品包括放置於客飯廳、廚房及睡房的22件傢俬電器及8個紙箱和10個膠箱。20間公司的報價由$3,242(#16)至$11,200(#7)不等,最低報價由「按件收費」的模式提供,而最高報價則由「全包價收費」的模式提供;當中,提供「全包價」服務的公司,報價由$4,800(#2)至$11,200(#7);而提供「按件收費」服務的公司,報價則由$3,242(#16)至$9,065(#6)。

 

例子二是居於北角的五人家庭,在7月某個星期六搬到位於美孚的新居,搬運物品包括放置於客飯廳、主人房、兩間睡房和廚房的40件傢俬電器及20個紙箱、15個膠箱、2個紅白藍袋和2個旅行袋。20間公司的報價由$3,818(#16)至$12,162(#6)不等,最低及最高報價均以「按件收費」的模式提供,當中,提供「全包價」服務的公司,報價由$6,800(#10)至$12,000(#13);而提供「按件收費」服務的公司,報價則由$3,818(#16)至$12,162(#6)。

 

總括來說,調查結果沒有一面倒地顯示何種報價方式會提供更相宜的報價。「全包價收費」和「按件收費」方式各有利弊(見表五)。假如消費者要搬運的傢俬電器及雜物較多,選用「按件收費」方式會牽涉較為繁瑣的傢俬物品點算程序,可能會為消費者帶來不便。然而,逐件計算的收費較為清晰,消費者可以更準確地做好預算。

 

相對而言,「全包價收費」可以免卻大量計算的繁瑣程序,但萬一搬屋當天所需要搬運的物品較搬屋公司預期的多,部分搬屋公司或需要額外收取費用,故消費者在選用「全包價收費」服務前,應與商戶商討相關解決方案,並在合約上清楚訂明相關的處理方法,以保障自身權益,免卻爭拗。

 

表三:模擬搬運例子一

 

 

表四:模擬搬運例子二

 

 

表五:「全包價收費」和「按件收費」方式比較及注意事項

 

現代人工作忙碌,搬屋公司的代客裝箱服務需求也愈見殷切。如果僅需將小量物品裝箱,搬屋公司一般會在搬屋當日處理;若裝箱物品繁多,搬屋公司會提早1至2天派員工上門裝箱。調查結果顯示,搬屋公司在提供此項服務時,會以按件計算、按日計算、按人數計算或全包價的方式收費。按件計算即將物品裝箱後的箱數計費;按日計算一般是根據裝箱所需的日數計算;按人數計算則是按派出的工作人員數目來計算;全包價則是搬屋公司員工上門視察後定出一個價格。

 

在20間公司中,有19間聲稱有提供代客裝箱服務,當中12間公司(#2、#3、#5、#6、#8、#9、#11、#12、#14、#16至#18)以按件方式收費,價錢由每箱$30(#16)至$100(#12);其中4間公司(#5、#6、#14和#18)有設定使用裝箱服務最少箱數,介乎20箱至40箱,如消費者所需要裝的雜物箱數不足其最低要求,亦會按設定的最少箱數計算收費。有2間公司(#2和#10)按日提供服務,收費由每日$1,500至$1,600;有1間公司(#19)按人數提供服務,每人每日收費$800;另有5間公司(#4、#7、#13、#15和#20)聲稱以全包價提供服務,惟只有#4有提供收費資料($1,000)。

 

至於拆箱服務,收費情況亦大致類同,惟部分公司雖然有提供裝箱服務,但卻不提供拆箱服務,消費者若希望公司同時提供該兩種服務,應事前詢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