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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點計先最抵?集20間搬屋公司條款助你揀

收費點計先最抵?集20間搬屋公司條款助你揀

搬屋需要處理及搬運大量傢俬雜物,一般都會找搬屋公司代勞;然而市面選擇繁多,服務收費、細則不盡相同、要挑選合適的服務的確煩人,本會亦不時收到如價格爭議等與搬屋相關的投訴。本會曾於2019年發表過搬屋服務的調查報告,惟距今已有5年之久,市場情況及行業發展亦大有不同,所以今年再作詳細調查,希望通過所收集的最新行業資訊,供消費者參考。

服務條款注意事項

在調查的20間公司中,大部分都要求消費者需提前1天至1個月確認服務,僅「佳運」(#1)、「迦南」(#2)、「搬屋易」(#6)、「高永」(#7)、「香港搬屋」(#9)和「信譽」(#17)表示只要有空檔便可預約搬屋。由於搬屋涉及的事項繁瑣,建議消費者及早規劃,盡量提前預約服務。

由於大部分搬屋公司都需要消費者預繳訂金以確認服務,消費者在預約服務前要比較清楚報價。調查所見,訂金為總收費的10%至40%,或$200至$1,000。假如消費者日後欲取消服務,有10間公司(#1、#3、#4、#7至#9、#12、#13、#17和#20)表示不會退還訂金,另有6間公司(#6、#10、#11、#15、#16和#18)雖然可退還訂金,但規定消費者須在指定限期前取消服務。

 

雖然「迦南」(#2)、「力勤」(#14)及「順景」(#19)指選用其服務毋須繳付訂金,但是#2表示如消費者在距離約定搬屋時間不足24小時內取消服務,根據公司與消費者簽訂的合約,消費者需要繳付總額收費的50%作為罰金。

如需要更改搬屋日期,20間公司均容許消費者免費更改,惟消費者須提早通知,不同公司對於提早通知期的規定有所不同,其中「迦南」(#2)的彈性較大,在搬屋1天前仍可免費更改搬屋日期,但是「引越屋」(#12)卻表示在約定搬屋日期10天前,才可免費更改,否則會沒收訂金。

 

另外,如果搬屋當日遇上惡劣天氣(例如八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等),17間搬屋公司都表示會取消預約搬屋服務,並和消費者協商新的搬屋日期。而「順景」(#19)則表示可如常服務。「迦南」(#2)亦表示如果消費者希望照常服務,需收取$500至$1,000附加費。「香港搬屋」(#9)則表示可與消費者協商如何處理,若是在一同屋苑內搬運且地址不屬於偏遠地區,仍可提供服務。

投訴個案

要求支付額外費用

投訴人與A公司約好於指定日期搬屋,並已支付訂金$2,500。惟搬屋當日天文台正懸掛八號風球,故取消原本的搬屋服務。投訴人其後與A公司商議,希望順延至翌日搬屋,惟商戶要求投訴人額外支付$10,000才會提供服務。投訴人不滿商戶坐地起價,要求退回訂金,惟職員堅決拒絕。投訴人因此向本會投訴。本會與A公司溝通後,A公司依然拒絕退款,本會遂建議消費者尋求法律意見。

 

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意見

大部分家居保險都可就顧客搬遷新居所提供額外保障,投保人要留意相關保障範圍、除外責任、條款及細則。另外,消費者亦可考慮購買「搬運保險」(Goods in Transit),但必須向保險公司詳細列出搬運物件及其投保價值,亦要聘請專業搬運公司包裝及搬運。此外,消費者或搬屋公司選擇在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下仍然搬屋,若受保財物因此而遭受損壞,則未必符合保單條款。如有需要,可向保險公司或中介人查詢。

20間公司對於在搬運過程中,因公司職員的人為因素令消費者的物品損壞或遺失的處理方法各異。當中,有19間公司(#1至#16和#18至#20)表示可作賠償,惟餘下1間(#17)表示不會作出賠償。在19間聲稱會賠償的公司中,有1間公司(#5)按物品的不同種類設定了詳細的賠償準則,例如若傢俬電器撞凹或刮花,每件賠償$100;有11間公司(#1至#3、#9至#12、#14、#16、#18和#20)表示會賠償總額收費的10%至30%或$300,但部分設有賠償上限,由$300至$5,000;有1間公司(#4)表示會賠償物品原價的30%至50%;有3間公司(#6、#7和#13)表示會與消費者協商;有1間公司(#8)表示會幫消費者修補損壞的物品,若不能修補會賠償部分費用,惟未透露賠償比例;有1間公司(#19)表示會按比例賠償,但未透露賠償比例;而餘下1間公司(#15)則表示每件貨品最高賠償額為$1,000。不過,消費者須留意,部分聲稱會作出賠償的公司若在搬運過程中損壞或遺失了貴重物品時,一般設有賠償金額上限,故若需要搬運首飾等貴重物品時,自行搬運會較為穩妥。

 

為免日後出現爭拗,消費者與搬屋公司簽訂合約前應了解清楚公司的賠償政策。此外,為保障個人權益,消費者亦可考慮在搬屋前為需要搬運的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拍照或拍片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