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注意事项
须提早预约搬屋服务
在调查的20间公司中,大部分都要求消费者需提前1天至1个月确认服务,仅「佳运」(#1)、「迦南」(#2)、「搬屋易」(#6)、「高永」(#7)、「香港搬屋」(#9)和「信誉」(#17)表示只要有空档便可预约搬屋。由于搬屋涉及的事项繁琐,建议消费者及早规划,尽量提前预约服务。
取消服务 已支付订金未必能退还
由于大部分搬屋公司都需要消费者预缴订金以确认服务,消费者在预约服务前要比较清楚报价。调查所见,订金为总收费的10%至40%,或$200至$1,000。假如消费者日后欲取消服务,有10间公司(#1、#3、#4、#7至#9、#12、#13、#17和#20)表示不会退还订金,另有6间公司(#6、#10、#11、#15、#16和#18)虽然可退还订金,但规定消费者须在指定限期前取消服务。
虽然「迦南」(#2)、「力勤」(#14)及「顺景」(#19)指选用其服务毋须缴付订金,但是#2表示如消费者在距离约定搬屋时间不足24小时内取消服务,根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合约,消费者需要缴付总额收费的50%作为罚金。
留意更改搬屋日期的附加费用
如需要更改搬屋日期,20间公司均容许消费者免费更改,惟消费者须提早通知,不同公司对于提早通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其中「迦南」(#2)的弹性较大,在搬屋1天前仍可免费更改搬屋日期,但是「引越屋」(#12)却表示在约定搬屋日期10天前,才可免费更改,否则会没收订金。
另外,如果搬屋当日遇上恶劣天气(例如八号风球、黑色暴雨警告等),17间搬屋公司都表示会取消预约搬屋服务,并和消费者协商新的搬屋日期。而「顺景」(#19)则表示可如常服务。「迦南」(#2)亦表示如果消费者希望照常服务,需收取$500至$1,000附加费。「香港搬屋」(#9)则表示可与消费者协商如何处理,若是在一同屋苑内搬运且地址不属于偏远地区,仍可提供服务。
投诉个案
要求支付额外费用
投诉人与A公司约好于指定日期搬屋,并已支付订金$2,500。惟搬屋当日天文台正悬挂八号风球,故取消原本的搬屋服务。投诉人其后与A公司商议,希望顺延至翌日搬屋,惟商户要求投诉人额外支付$10,000才会提供服务。投诉人不满商户坐地起价,要求退回订金,惟职员坚决拒绝。投诉人因此向本会投诉。本会与A公司沟通后,A公司依然拒绝退款,本会遂建议消费者寻求法律意见。
香港保险业联会的意见
大部分家居保险都可就顾客搬迁新居所提供额外保障,投保人要留意相关保障范围、除外责任、条款及细则。另外,消费者亦可考虑购买「搬运保险」(Goods in Transit),但必须向保险公司详细列出搬运物件及其投保价值,亦要聘请专业搬运公司包装及搬运。此外,消费者或搬屋公司选择在八号风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下仍然搬屋,若受保财物因此而遭受损坏,则未必符合保单条款。如有需要,可向保险公司或中介人查询。
物品损坏或遗失的处理方法
20间公司对于在搬运过程中,因公司职员的人为因素令消费者的物品损坏或遗失的处理方法各异。当中,有19间公司(#1至#16和#18至#20)表示可作赔偿,惟余下1间(#17)表示不会作出赔偿。在19间声称会赔偿的公司中,有1间公司(#5)按物品的不同种类设定了详细的赔偿准则,例如若家俬电器撞凹或刮花,每件赔偿$100;有11间公司(#1至#3、#9至#12、#14、#16、#18和#20)表示会赔偿总额收费的10%至30%或$300,但部分设有赔偿上限,由$300至$5,000;有1间公司(#4)表示会赔偿物品原价的30%至50%;有3间公司(#6、#7和#13)表示会与消费者协商;有1间公司(#8)表示会帮消费者修补损坏的物品,若不能修补会赔偿部分费用,惟未透露赔偿比例;有1间公司(#19)表示会按比例赔偿,但未透露赔偿比例;而余下1间公司(#15)则表示每件货品最高赔偿额为$1,000。不过,消费者须留意,部分声称会作出赔偿的公司若在搬运过程中损坏或遗失了贵重物品时,一般设有赔偿金额上限,故若需要搬运首饰等贵重物品时,自行搬运会较为稳妥。
为免日后出现争拗,消费者与搬屋公司签订合约前应了解清楚公司的赔偿政策。此外,为保障个人权益,消费者亦可考虑在搬屋前为需要搬运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拍照或拍片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