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消费者委员会于2004年11月18日曾就此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出意见,从法案委员会2004年12月10日的会议得悉,专业医护人员与健康食品及药业对条例草案存有不同意见,本会了解过各方面的论点,现再就此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意见。
监管减肥、排毒和调节身体免疫系统的声称
- 上述会议中,不论是中医或西医界别中,均有专家指,现时附有纤体/瘦身或减肥有关的声称、调节身体免疫系统的声称、或促进排毒、清毒或降毒声称的健康产品的安全性存在疑问,而本会亦不时收到有关此类健康食品的投诉及查询。本会关注纤体瘦身浪潮不绝,而消费者对有增强免疫力和排毒声称的健康食品,亦可能引致副作用未必十足了解,所以本会重申支持将此等声称纳入附表四内规管的立场。
教育消费者从正确渠道获取医疗资讯
- 有反对声音指条例草案削弱消费者的知情权,妨碍病人接收与健康有关及具实证支持的药剂制品的资讯,令消费者无从知悉产品效用,反而会因误用而造成伤害,业内人仕亦担心无法向外发布完整产品资料,妨碍业务发展。
- 本会认为,消费者可透过医护专业人员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再者,条例草案并不禁止供应商在包装内的产品说明提供资料,只要产品资料及说明书如实地写清楚包括适用人仕、服用分量和注意事项等,消费者便可从中得知生产商推广的功效及建议的服用方法,避免因误用产品而造成伤害。本会明白业内人士可能忧虑条例草案对生意的影响。然而,在容许推广销售部分未有足够成效证据的健康食品和减轻公众健康潜在危险之间,需要取得平衡。
在口服产品加上适当警告字句
- 有业内人仕指,现时并无实质数据证明保健声称令市民有病延医以致造成伤害,建议在包装加上适当警告字句以防有消费者延医。本会同意包装须加上警告字句,因消费者可能认为健康食品并非注册药剂制品,不会有任何副作用或影响其他药物的效能,在求诊时不告知医护人员曾服用健康食品及其资料,以致医护人员在处方药物时,不会摒除与健康食品成分产生不良作用的药物,消费者服用后可能损害健康。因此,适当的警告字句和消费者教育,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医药的效果都同样重要。
- 然而,若消费者同时间被夸张失实的声称所误导而服用某产品,只在产品上加上警告字句起的作用成疑。本会认为,不采用防止不负任声称出现的方法,只要求加上警告字句,会对诚实守法的商人不公平。
有关中医药理论名词的限制
- 在香港售卖的健康食品不少含有中药成分,条例草案对并没有引入对使用中医药理论名词作广告的规限及指引。随着《中医药条例》的中成药注册名单公布后,相信大部分成功注册为中成药的产品会继续采用中医药理论的名词作为功能声称字眼。本会认为当局可考虑是否让那些根据古方或《中国国家药典》可以确定成效的中药材和中成药产品,作适当的声称或广告宣传,同时间要求非中成药产品使用此等名词或声称时须纳入监管。
可考虑定立健康食品法例
- 本会一向提倡各行业以自律形式监管,但政府亦有责任保护消费者安全,本会支持修订《不良医药广告条例》,但此条例不会妨碍业界自律。本会建议政府考虑在修订此条例之后,以定立健康食品法例作为长远目标。
声称或广告审批机制存在滥用危机
- 有业内人仕建议设立有关产品声称和广告的审批机制和上诉机制。
- 本会不反对当局在资源许可下进行审批和上诉,但须考虑采取适当的步骤,防止一些供应商滥用广告或声称已受审批的状况,来引导消费者误信产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已被当局批核或认可。本会发现不少供应商利用外国政府机关例如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及日本厚生省等发出的文件作宣传,声称产品已获该等机关「批核」或「认可」。事实上,有关官方文件可能只是提交申请表或登记文件的确认信。
应尽快执行
- 有业内人仕指,条例草案应给予足够时间让经营者销清旧货,本会明白经营者不想浪费旧货,然而,本会认为现时条例草案建议的最少18个月宽限期其实已相当足够,若行业需要多些时间销售旧货,当局可考虑在条例草案通过后分阶段执行,先尽快对面向广大群众的报章、杂志、电视和电台发布的医药及健康食品广告进行审视,然后再延伸至产品包装的声称上。
结论及建议
- 消委会原则上支持条例草案。
- 本会重申,任由可能是夸张及没有佐证的保健声称散播可能引致的健康疑虑和社会成本应加以重视,因此本会促请当局把与纤体/瘦身或减肥有关的声称、调节身体的免疫系统的声称及促进排毒、清毒或降毒的声称纳入条例草案附表四内。
- 本会同意包装须加上警告字句,让消费者明白健康食品亦有可能产生不良副作用或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影响健康。
- 本会建议当局加强健康教育,并开拓更多渠道,让消费者可以透过医护专业人员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
- 当局可考虑引入对使用中医药理论名词作广告的产品作出规限及指引。
- 本会认为条例草案并不会妨碍业内人仕以自律形式规管,长远而言,当局可考虑定立健康食品法例。
- 本会不反对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声称和广告的审批和上诉,但须小心预防部分供应商滥用审批状况作宣传。
- 本会希望条例草案能在实际可行的时间内尽快通过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