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公布新一轮检测「三聚氰胺」的结果。
今日取得的检测结果显示,55个样本中,54个合格,有关产品包括奶、鸡蛋、麵粉及婴儿奶粉。
不合格产品样本为鸡蛋,被检出的「三聚氰胺」含量为百万分之2.9。
根据《2008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该产品的「三聚氰胺」法定上限为百万分之2.5。
中心发言人说:「不合格样本是从一间酒楼抽取,中心已向有关食肆和分销商发出警告信,要求停止使用和售卖不合格的产品。中心亦已作出调查,得悉有关鸡蛋由湖北省进口,加工厂名称是『湖北京山鹏昌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08年10月10日,生产批号:4200/D0701808223)。」
「中心亦已通知业界有关检测结果,并要求他们停止售卖不合格的产品。」
根据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三聚氰胺」的安全参考值(即每日可容忍摄入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63毫克。由于三十六个月以下婴幼儿对「三聚氰胺」较为敏感,其每日可容忍摄入量则订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32毫克。只要长期平均的摄入量不超出安全参考值,偶尔超出这个参考值并不会影响健康。
就被检出含百万分之2.9的中型鸡蛋样本,如一个10公斤(约三岁)的幼童每天食用约1.1公斤(假设每只中型鸡蛋可食用部分重约46克,即约24只)有关鸡蛋,或一个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食用约13公斤(假设每只中型鸡蛋可食用部分重约46克,即约283只)该产品,其「三聚氰胺」摄入量可达安全参考值。
中心发言人说:「就检出的含量,建议市民停止食用有关食品。」
「我们会继续在市面抽验其他奶类和含有奶类成分产品。中心预计明日会取得检测结果的产品包括奶、奶粉、鸡蛋、婴儿食品及麵粉。」
有關檢測結果的資料可參考食物安全中心網頁www.cfs.gov.hk。市民亦可于星期一至五,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致電2381 6096向食物安全中心查詢這些產品的資料。
附件: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810/28/P2008102802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