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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要服用含未有标示西药成分产品

  • 2009.07.14

含未有标示西药成分产品卫生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十四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一种名为「特效风湿骨痛灵」的产品,因为该产品含未有标示的西药成分,服可能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

卫生署在调查该产品被发现含有吲哚美辛后,作出上述呼吁。

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吲哚美辛,该西药用以消炎止痛,治疗风湿、痛症和发炎;会导致肠胃不适、恶心和胃溃疡等副作用。

吲哚美辛美辛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附表三的药物,需要医生处方及在药剂师监督下才可售卖。

含有吲哚美辛的产品必须注册才能售卖,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该产品据报是从大埔一间药房购买,衞生署立即进行调查,调查仍在进行中。

发言人说:「市民如拥有该产品,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不适,亦应尽快求医。」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给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382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或将产品销毁才弃置。」

他说,市民如有关节痛楚,应谘询医护人士,寻求适当治疗。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7/14/P2009071402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