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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检获怀疑附有虚假产地蜜瓜(附图)

  • 2018.01.25

香港海关昨日(一月二十四日)在三间位于旺角及深水埗的水果零售商检获六十八个怀疑附有虚假产地的蜜瓜,估计市值约1,775元。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旺角及深水埗一带有水果零售商出售附有「北海道」及「温室」标签的蜜瓜,怀疑其声称的产地与事实不符。

海关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有关水果的零售价格较产自日本的进口蜜瓜的零售价大幅偏低。

海关人员昨日采取试购行动,在三间水果零售商检获该批怀疑附有虚假产地的蜜瓜,并拘捕两女一男店员,年龄介乎四十七至五十九岁。

案件仍在调查中,而巡查行动将会继续。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如就商品的产地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声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而消费者于购买货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香港海关昨日(一月二十四日)在三间位于旺角及深水埗的水果零售商检获六十八个怀疑附有虚假产地的蜜瓜,估计市值约1,775元。图示部分检获的蜜瓜。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01/25/P20180125005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