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海关合作,由今年二月起,透过《选择》月刊,公开涉及出售伪冒药物而被法庭定罪的店铺名单(繁体版 / 简体版)。
公开店铺名称机制让市民大众取得涉案的不良店铺及药物资料,于购买药物时能提高警觉,而公开名单对其他店铺也会产生阻吓作用。
去年,涉及售卖伪冒药物被定罪的个案共19宗,涉案的店铺有18间 。当中一间位于港岛、8间在九龙、9间在新界;其中一间位于新界的店铺更两度犯案。
19宗个案涉及30多种药物,主要为「应用伪冒商标」,以假乱真,或「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药物成分与标签不符。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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