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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投诉增230%-《选择》月刊第415期

  • 2011.05.16

网上购物虽然方便,但绝非全无烦恼,消费者交易前应小心。

消费者委员会于2010年接获439宗网上购物的投诉,较2009年的132宗上升了230%。

今期《选择》月刊报道其中数个个案。

一名海外投诉人经大型购物网站,向本港公司订购价值港币2万元的割草机,照指示存款到指定户口后,却一直收不到货。联络该公司又得不到回复,便转向购物网站求助,但网站只将该公司除名,拒绝继续跟进或赔偿。消委会尝试联络有关公司,获回复谓没有该公司。

消费者于网上购物时应避免作大额交易,也不应将货款直接付给卖方,宜经由有信誉之第三者中介付款公司付款。

第二个个案中,投诉人于网上订购了三部手提电话,但付款后迟迟未收到货,多次催促卖方公司不得要领。消委会接获投诉,于调查后发现投诉人于送货前两星期更改了送货地点,但三部电话却送到旧地址,速递公司否认收到投诉人更改送货地址的通知。

消费者如更改送货地址,应预留足够时间并须获对方回复作实,避免失误,并应留意送递时间确保有人收货。

消委会又提醒消费者,消委会只能处理于香港境内的消费者事宜,与境外公司的消费纠纷,并非消委会的调解范围。另一投诉的消费者经网站公司预订酒店房间,其后取消预订并收到网站回复确认;消费者后来发现,该公司仍从其信用卡扣取酒店房间费。由于该公司并非本港境内注册公司,消委会未能处理。

消费者于网上进行交易前,应留意以下各事项:

  • 一些购物网站提供卖方公司交易纪录及信用指数,消费者可作参考。
  • 避免作大额交易。
  • 不要直接付款予卖方,由有信誉的中介付款机构付款,多一点保障。
  • 于交易前与卖方协议送货、退货、退回维修运费、送货日期、时间等安排,避免日后争拗。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 包括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