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电话机不离手已经成为香港人的生活写照,就算身处海外,都会不停用智能手机收发电邮,又或是把最新照片上载与友人分享;但数据漫游的费用动辄过千甚至过万元,消费者随时面对高昂帐单而大失预算。
消费者委员会一项调查发现,由6间本地网络供应商就8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漫游收费,每KB的数据收费由港币0.05元0.3元不等,以传输一张1MB (1,024KB)大小的照片为例,费用由港币51.2元至307.2元。
在同一地区或国家,供应商之间的数据漫游收费也有不同。差异最小的地区是内地及加拿大,每KB收费最高和最低相差均为港币0.04元;差异最大的国家是澳洲,每KB相差港币0.18元,最平与最贵的收费相差一倍半。
消费者还须留意,就算不同供应商的数据单位收费相同,最终的收费金额也未必一样,因为网络供应商所设的最低收费单位,和其后的收费单位会有所不同。
以传输一个101KB的档案为例,若网络商每KB收费为港币0.14元,但最低收费单位和其后的收费单位都以100KB计算,消费者将收到一张港币28元的帐单。若消费者光顾一家同样每KB收费为港币0.14元的供应商,但其最低收费单位和其后的收费单位以1KB计算,消费者只需付出港币14.14元,以不同单位作计算的收费差异接近一倍。
此外,消费者必须留意一些令帐单超出预算的情况,例如因无法接收特定网络讯号而自动转至其他网络(俗称「跳网」)。大部分本地网络供应商在境外地区,均有两个或以上的网络合作伙伴,收费各有不同,每KB的最高及最低收费可相差港币0.16元。
该6间本地网络供应商亦提供日费计划,让消费者于指定地区在同一日内无限量使用数据服务,适用的地区由7个至46个。
不过,这些声称无限量使用的日费计划,并非全无限制,其中一个计划更限定使用量及用途。消委会发现有本地网络供应商的日费计划,只供用户使用有关数据作收发电邮及浏览互联网,如用户进行话音或影像串流等其他用途,有关数据用量收费会以另一较高昂的收费率计算。
除这些限制以外,消委会同时发现,这些无限量使用的日费计划都有「公平使用条款」限制,这意味用户在使用服务时,有可能因高用量而被当地网络供应商暂停使用数据服务,或大幅减低用量。
消委会认为,有关计划声称无限用量的说法值得商榷,而且与消费者期望有出入,容易引起纠纷,建议有关的网络供应商考虑修订条款。
2010年消委会收到有关数据漫游服务的个案为172宗,而2011年首季接获的个案有56宗,与2010同期所接获的35宗相比,升幅达六成。投诉性质主要涉及收费争议,或消费者在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被开通了数据漫游服务。
其中一个个案的投诉人,于去年十一月申请数据漫游日费计划时,供应商职员表示,有关计划的收费为内地每天港币75元,境外则每天收取港币120元;她要求对方发短讯确认,但最终没有收到有关短讯。其后当她身处瑞士及以色列时,她按职员指示启用日费计划,亦收到确认短讯。
但使用服务一天之后,她收到讯息指,其数据服务费用已达港币16,000元。当她向供应商求证时,对方指这两个国家都不在该计划的服务范围内。消费者质疑,若瑞士及以色列都不在日费计划范围内,为何网络供应商仍向她发出启动服务的确认讯息。
网络供应商表示,海外数据漫游日费计划可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启动,收费按计划条款而定。由于该日费计划未涵盖瑞士及以色列,因此不能提供划一收费。
另一名消费者在申请使用智能手机服务的同时,要求网络供应商取消其数据漫游服务。一个月后,她前往澳门,却收到网络供应商发出的短讯,指她已使用港币二千多元的数据漫游服务,她随即关掉手机。当她回港并开机时,发现费用已升至港币五千多元,她再把手机关掉。其后消费者致电供应商查询,被指已使用了万多元的数据漫游服务。
供应商更以未能查核她致电要求取消服务的纪录为由,要求她提出有关证明,或缴付该笔费用,否则会暂停她的手机服务。消费者于是向消委会求助。网络供应商表示,纪录显示该消费者曾开启漫游上网功能,并使用网上服务;该消费者最后同意延长服务合约,同时获豁免部分数据用量收费。
以下是一些使用数据漫游的建议:
- 外游前,先向流动网络供应商了解数据漫游服务的收费及使用条款。
- 使用数据服务,可考虑于当地购买预缴智能卡。
- 暂停自动更新内容功能,避免有关更新被纳入数据用量。
- 当使用免费Wi-Fi 服务时,要留意装置有否自动改以GPRS或3G上网。
- 将手机设定为「手动」选择网络,避免「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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