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今日(2011年12月8日)公布,总干事刘燕卿女士将于明年10月1日开始退休前休假。
消委会在刘女士的卓越领导下,成就斐然,尤其在产品测试、专题研究和推动消费者教育等方面,提升公众日益增长的消费意识和消委会的公信力,加强社会对消费者维权的支持。
消委会主席张炳良教授向刘女士一直以来在消委会的出色工作致敬,他说:「我们非常感谢刘女士不遗余力,任内对保障和提倡消费者权益及福祉所作的杰出贡献。她以至诚和无比精力投入消委会的工作,获得同僚、合作伙伴和外界各持分者的高度赞许及评价。在国际层面,刘女士于国际消费者联会的理事和执委会发挥积极的角色,带领及推动全球消费者运动。」
消委会已委任跨国人事顾问公司,就刘女士的继任人,进行全球招聘,并已成立遴选委员会,成员包括消委会主席、副主席和部分委员会委员,以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代表为观察员。
在消委会全体大会接纳遴选委员会的人选建议后,会根据《消费者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216章)第10条(1)及(4a),呈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批准及委任。
有关招聘广告将于12月10日在明报及南华早报刊登,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