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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例监管层压式推销-《选择》月刊第422期

  • 2011.12.15

规管层压式销售的新法例刚于月初在立法会通过,新法例将取代现行有关的规管条例,于下月正式生效。新法例清楚订明,层压式计划毋须一定要与销售货品或服务有关。

有关修订有助消费者区分层压式计划,与合法正当的多层式传销计划。消费者,特别是年青人,应提高警觉,避免堕入层压式骗局。

12月分《选择》月刊刊登两个怀疑层压式销售的消费者投诉。

其中一个个案的投诉人经朋友介绍成为传销商,公司要求他须先付港币5,000元入会费,再付港币67,648元购买货品,以及接受每堂收费港币400元的训练。

公司向投诉人表示,成功找到下线可得5%利润,甚至可从他对下六层直接分得利润。

当投诉人表示没有足够金钱购买货品时,便被公司职员带到财务公司借贷;公司职员又叮嘱他不要向家人提及有关情况。

投诉人其后感到该公司的销售手法不正当,与家人商量后报警及向消委会求助。经消委会调解,有关公司退回约7成(港币40,000元)购买货品的金额予投诉人。

层压式推销与一般正当生意模式不同之处,是其利润主要来自招揽新人加入计划,瓜分参与费。当招揽新人不能持久时,后期参与者便会蒙受损失。

年青求职者及家长应留意:

- 若有人提供可在短时间内获得丰厚利润的传销计划,必须提高警觉;

- 签署任何协议前必须清楚了解所有条款;

- 参加讲座期间不获准自由离去时,应报警求助;

- 当有人游说不要向家人或朋友征询意见,应加倍小心。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 包括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