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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自动升级引发消费者反感-《选择》月刊第426期

  • 2012.04.16

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发卡机构,向卡户推广信用卡「升级」时,采用「选择加入」(opt-in)的安排。

消委会在2010年及2011年共接获27宗有关信用卡「升级」的投诉,大部分投诉人不满意发卡机构采用「选择退出」(opt-out)的推广手法,要求他们如不接受其信用卡自动「升级」,须通知发卡机构。

这种单方面提升信用卡的推广手法下,消费者会因为未有或未能及时回覆发卡机构而被当作接受有关要约。

有投诉人收到银行的信用卡「升级」邀约信,信中说明如卡户不接受提升信用卡,须在通知信寄出后60天内知会该行。由于银行的服务热线线路繁忙,投诉人多次 致电仍未能成功联络上该行职员,担心60天限期过后会被徵收港币1,500元的新卡年费,最后要求消委会代为跟进。

另一投诉个案中,投诉人因为未有确认被「升级」的新卡而失去原有信用卡共66,439的原有信用卡的积分。原有信用卡的积分有效期至2013年,投诉人称 她未有收到银行的通知,指会将其原有的信用卡积分转至新白金卡帐户内。投诉人向消委会求助,要求该行让她继续使用原有信用卡的服务。

就「升级」信用卡推广「不请自来」的投诉,消委会向20间发卡机构发出问卷调查,了解发卡机构的信用卡「升级」安排。

在15间回覆问卷调查的发卡机构当中,14间发卡机构表示需要得到卡户以口头或书面确认,才会安排提升信用卡。其馀下一间发卡机构指,若卡户拒绝接受其信 用卡自动「升级」,需在14个工作天内回覆,否则会在发函日14个工作天后,自动为卡户发出新卡。

问卷调查同时发现,消费者转用新卡后不一定可以继续使用旧卡,而为消费者带来不便。

在15间回覆的发卡机构当中,只有4间发卡机构让卡户同时保留旧卡和新卡。此外,有5间发卡机构表示,新卡一经确认,旧卡即时会被注销或失效。另有5间发卡机构称,旧卡会在指定限期后被注销。

对于信用卡「升级」后,旧卡的原有功能,如自动转帐安排,会否自动延伸至新卡, 14间发卡机构表示,旧卡的大多数自动转帐安排,如缴付电费、水费或保费等,不会自动延伸至新卡,卡户需自行通知有关商户重新安排。

此外,报告提醒卡户,若希望以自动转帐缴付卡数,在申请自动转帐缴付卡数时,必须细阅银行给予授权书内的还款选择。

消委会调查发现,个别发卡机构的直接付款授权书只提供「全数还款」或支付「最低还款额」两个选择。卡户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缴付卡数,有可能要面对高昂 的财务费用:卡户尚欠的卡数会逐日计息,而新签的帐项将不享免息还款期。

此外,香港银行公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有关信用卡业务经营手法的优化措施,其中一项是客户在选用自动转帐缴付信用卡借钱时,除可选「全数还款」及「最低还款额」外,应有权选择其他的还款比率。

最后,消委会建议,发卡机构在推广信用卡「升级」时,应采用由卡户「选择加入」(opt-in)的安排,并给予卡户充裕的时间考虑和了解提升信用卡后的条款及细则、待卡户回覆同意后才作出相应的安排。

消费者在考虑是否接受信用卡「升级」要约时,应了解新卡的条款及细则,以及发卡机构处理旧卡帐户的安排。

卡户亦应评估信用卡提升所涉及的问题,包括支付较高的年费及承担额外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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