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接获不少求职者投诉,指有公司藉招聘为名,推销为实,误导应徵者只要肯付出金钱,就有机会获得一份报酬优厚的工作。当消费者大灑金钱后,方知 跌入求职陷阱。
有关求职陷阱的投诉个案有上升趋势:数字由2010年的35宗增加至2011年的77宗,升幅120%。
这类投诉个案的受害人,多为学生或初出茅庐的毕业生,在应徵过程中,被无良商人误导或施以高压手段,导致付出大量金钱甚至借钱去购买训练课程或产品,务求 得到工作。
可是,不少应徵者在未得到工作之前,已经负债累累。
以下的一些投诉个案中,公司被指以误导手法向应徵者推销工作机会:
个案一
家怡有志于司仪、配音及幕后音乐等工作,向一间据称其音乐总监为着名创作歌手的音乐公司申请职位。家怡到公司面试时,听到职员谈论,有关音乐总监为一个电 视音乐比赛节目中的参赛者指导唱歌技巧,这令她对音乐公司更具信心。
家怡其后获职员通知,指她十分适合他们的工作,但要求家怡先参加培训班,费用为港币38,000元。由于家怡觉得培训班费用过于高昻,未有即时答应,一位招 聘员突然大力拍向桌上,要求家怡即时缴交港币1,600元,并要求她交出信用卡及身分证。家怡在恐惧与压力下就范,并依指示签署多份文件及信用卡签帐。当 她签署所有文件后,查看签帐存根时,才惊觉存根上的银码是港币38,000元而非港币1,600元。她立刻表示反对,并要求取回所有已签文件但被拒绝,职 员更着她离开。
家怡知道受骗,向本会投诉,希望本会关注这类不良手法,防止更多年轻人受害。
个案二
小玲预科毕业后有兴趣当普通话教师,她于报章看到一则普通话导师专业证书课程广告后,联络有关公司。公司职员称小玲完成该课程后会获发导师证,以后可当导师 赚取时薪港币350元至500元。该公司更承诺提供推荐信及协助她找寻工作,小玲于是缴付港币13,500元报读该课程。
其后,小玲发觉货不对办,课程不但没有提供教学方法,连朗读训练也欠奉,而公司亦从来没有协助她找寻工作。小玲于是到本会投诉,公司最后答应退回学费给小玲。
个案三
刚完成中五课程的美美到一间美容中心应徵,当她到达美容中心面试时,公司职员不断游说她当业务发展主任,但须于该公司消费满港币28,800元及缴交港币 600元行政费。美美未有即时答应,公司职员着美美第二天再到公司。
美美急切希望找到工作,于是第二天再到公司面试。在公司职员由早到晚无间断的威迫利诱及疲劳轰炸下,美美最后答应成为业务发展主任,并即时被职员引领,向驻场财务公司借贷港币30,000元,购买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并获得工作。
美美事后感到十分困扰,认为产品并非她需要的,亦对公司的手法非常不满,于是到本会投诉,要求该公司退回货款及行政费共港币29,400元。但美美的诉求 遭到拒绝,最后本会建议她考虑以其他法律途径追讨损失。
求职者必须提高警觉,提防受骗:
- 任何职位如需先付出大量金钱,包括参与培训课程、购买产品或服务,必须三思。
- 在签署任何聘用合约前,必须细阅合约条文。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完成训练课程后保证找到工作等,应以书面记录,成为合约一部份。
- 若招聘的职位被吹嘘能轻易赚钱,消费者必须当心,慎防有诈。一些毋需特定能力或学历要求的职位,更有可能是求职陷阱。
- 求职者如遇到威吓或高压营商手法,应立刻离开,或报警求助。
- 若对工作或招聘公司有任何怀疑,应与家人或朋友商讨,切勿草率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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