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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积分推广细则惹不满-《选择》月刊第432期

  • 2012.10.15

购物积分回馈计划,是吸引消费者经常光顾的好方法;但计划安排混乱的话,会适得其反,令消费者反感。

今期《选择》(432期)报道关于消费者不满购物积分回馈计划的个案,以下是其中3个投诉个案的重点:

额外积分逾时发放

李先生在连锁电器影音公司的店铺内看到宣传资料,于该门市店购物可获三倍购物积分,便在该店消费共港币8,848元。李先生其后查阅积分帐户时,发觉只获发给平常的一倍积分。李先生致电查询,获悉其馀积分要在购物6个星期后才发放。

6星期后,李先生再查阅积分帐户,依然未见有额外购物积分,李先生经多次查询,于购物3个月后仍未获发额外积分,于是联络消费者委员会要求协助。

该公司向消委会解释,由于优惠期延长,故此发放额外购物积分亦相应延迟。最后,该公司安排将额外积分存入李先生的帐户,但明显已违反其在宣传单张中的承诺。

换购礼品附带条件

张先生于C公司网页看到会员可以用400购物积分换购一套餐饮券,便登记以800购物积分换购两套。张先生其后收到换领信,但信中注明每套餐饮券,除了要扣除400购物积分外,还要另外支付现金港币340元换领。他致电查询时获回覆谓,换领细则列明餐饮套票需以购物积分加现金换领。

张先生认为C公司的宣传资料不清晰,误导消费者,于是向消委会投诉。C公司回覆消委会时称,优惠详情已列出餐饮套票需要以积分及现金换领,但发觉若干消费者有所误会,同意更改相关宣传资料,并取消与张先生的交易。

会员积分卡难辨识

黄先生加入D公司购物回馈计划,购物时只需出示会员卡,便可使用积分换取货品或现金券。黄先生称,他的会员帐户已累积价值千多元的积分。偶然下他发现所持的会员卡被掉换,而帐户中的积分更被他人使用,损失了千多元积分购物额。他相信是在购物付款时,收银员错误地将他的会员卡与别人的掉换了。

黄先生于是与D公司交涉,要求根据他以往的购物纪录,补偿他所损失的积分。但D公司拒绝其要求。黄先生致函消委会要求跟进。

黄先生不满会员卡上没有相片或名字,容易被人误用或盗用。

D公司回覆消委会称,不能肯定黄先生的会员卡是否于收银柜台前被错误掉换,难以应黄先生要求补偿有关积分。

换取和使用回馈计划的积分时大多有限制,消费者应留意以下各点:
- 回馈计划的积分钱通常设有使用期限;
- 使用购物积分,条件细则可能因应不同推广计划而有所改变,使用前应细阅相关换领细则;
- 某些购物积分钱未必可直接于收银台使用,会员需预办手续,例如自行从特设机器列印相关购物券,或于先于网上登记;
- 妥善保管回馈计划的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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