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爱衣物交讬专业洗衣店代为清洁,但若洗衣店弄坏或遗失客人衣物,会令消费者大感不满及无奈。
消费者委员会去年收到322宗对洗衣服务的投诉,较2011年的305宗,上升6%,个案包括损坏衣物、洗熨效果不佳、收费与赔偿争拗,以及遗失衣物等。
新一期《选择》月刊(第436期)列举一些涉及洗衣服务的常见案例:
李先生将价值港币3,000元的皮革外套交洗衣店清洗,两星期后取回外套时,发觉污渍依旧,于是要求店方再洗一遍。第二次取衣服时发现污渍仍在,而且衣袖上还沾染了其他颜色。李先生向店方投诉,要求再次清洗及除去衣袖上沾染的颜色。结果,皮革外套清洗四次但情况依旧,他认为洗衣店无心处理问题,要求对方赔偿。惟店方一拖再拖,李先生于是到本会投诉,要求店方赔偿一件相同的皮衣。经多番商讨后,店方应允赔偿港币900元予李先生。
黄小姐是一洗衣店的会员,她向洗衣店查询衣服若有配饰的乾洗收费安排,获回复指,衣服上有珠片或金属片等配饰,乾洗时要收取额外费用。黄小姐于是着家佣将三件没有珠片或金属片配饰的外套,拿到洗衣店乾洗,但洗衣店职员在没有知会其家佣的情况下,在每件衣物的洗衣价钱以外,加上40%附加费,也没有给家佣发洗衣单据。黄小姐在取回已清洗的衣物并查看帐户时,才获悉有关的额外收费。黄小姐不满洗衣店的做法,三件外套均没有洗衣店所指要收取附加费的配饰,且洗衣店在收取附加费前没有通知客户,于是向消委会投诉。
经调停后,店方表示愿意退回其中一件外套的附加费,另赠送港币100元洗衣优惠券予黄小姐。黄小姐感到非常失望,决定不再光顾该洗衣店,只接受店方退回的附加费。
何先生光顾洗衣店的衣物清洗及半年免费寄存服务。5个月后,何先生致电洗衣店,要求提早一个月领回衣物,但洗衣店指要期满才可领回衣物。岂料,何先生于期满后到洗衣店欲领回衣物时,发现洗衣店已经结业。他质疑洗衣店明知结业在即,而拒绝让他领回衣物,于是报警及向消委会投诉,要求协助。
本港的洗衣店规模大小不一,服务参差;洗衣店一般在单据上注有免责声明及赔偿最高限额,遇上衣物损毁或遗失,只会赔偿少量金钱。
然而,这类条款的有效性须视乎有关文字是否清晰,令消费者注意相关赔偿限度,而条文是否合理,也需符合《管制免责条款条例》的合理标准。
消费者将衣物交讬洗衣店处理时,留意以下事项或可减少争拗:
- 向店方了解衣物在洗濯过程可能产生的问题,以及损毁后的赔偿细则。
- 留意衣物上的洗濯指示,部分特殊款式衣物,或带有配饰的衣服,应在单据注明需特别处理,切记向店方了解是否征收附加收费。
- 若衣物沾有污渍需要特别处理,应提醒店方留意,并记录在单据上。
- 衣物交讬洗衣店清洗或寄存,要妥善保存单据,并留意提取限期,以免过期衣物被弃掉。
- 提取衣物时应即场检查,以免事后与店方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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