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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保险时完整及准确披露的重要性-《选择》月刊第453期

  • 2014.07.15

心脏血管扩张手术(俗称「通波仔」)是否属于手术的一种?

而留院两天又是否等同于住院两天?

上述两条问题的答案,根据某些保险合约的条款均为否定。而投保人往往因此而无法获得所需要的保险赔偿。

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投保人的投诉,发现一些保险公司所厘订的保险笵围及保单条款有欠清晰及缺乏透明度。

个案一: 2006年,投诉人透过保险中介人购买一份危疾保险。保险建议书中,清楚列明受保障的笵围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及其他心脏相关的疾病。

2013年,投诉人被诊断心脏血管严重阻塞,需接受心脏血管扩张手术。手术,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手术不符合保单订明的危疾赔偿资格为理由,拒绝他的申请。

原来,该份保单的补充条款,详细界定在保障笵围内的冠状动脉疾病,为需要进行手术的冠状动脉病疾,而通波仔则被视为非手术性治疗,所以不在保障笵围内。

但是,据投诉人称在购买保险前,保险代理从未明确提及此点。

另一个案:1991年,投诉人购买一份提供每日住院现金补偿的医疗保险。据投诉人称,保险中介人口头解释,每日住院现金的赔偿按医院收据实报实销。

2013年,投诉人入院做手术,翌日傍晚出院。医院向他收取两晚的病房/病床收费。当他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现金赔偿时,却只获一日的赔偿。

原来,保险细则规定,每日住院现金中的「每日」是指连续24小时住院。由于投诉人只连续住院超过24小时,而非48小时,所以他的申请未能符合保险细则中住院两日的定义。

经消委会介入及调停,纷争最终得到平息,投诉人亦满意解决结果。

消委会强调,考虑购买保险服务的顾客需清楚了解保单上罗列的条款及政策,亦要善用投保被接纳的冷静期(如适用)。

消费者更应谨记完整及真确地披露个人资料,这些资料都会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接受投保及提出相关的保险条款和保费。

以上投诉个案显示,部分保险公司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未必克尽最大诚信的责任,完整及真确地披露如受保障的涵盖笵围及不保事项等条款细则。投保人一般难以自行完全理解冗长而复杂的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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