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因为年长或身体受伤,引致行动不便,需要长期或短暂使用轮椅代步。而日渐普及的电动轮椅,成为不少行动不便者出门的「好帮手」。操控电动轮椅看似容易,其实在选用前,必须先考量使用者的身体状况及家居条件等;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轮椅行驶的速度可以较一般步行快,稍有不慎会对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尽管香港目前没有规管电动轮椅使用的特定法例,不过根据普通法的侵权法律原则及本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电动轮椅使用者若因疏忽导致伤亡或财物损失,又或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驾驶,都要负上法律责任。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当局明确要求电动轮椅的品质安全,并规管其使用,例如必须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使用者须购买保险、限制其最高行驶速度等。此外,鉴于部分慢性病患者或中风人士未必适合操作电动轮椅,建议在使用前,先接受专业医护人员评估和基本操控训练,以策安全。租用轮椅对要短期使用轮椅代步的消费者而言,可能是更务实的选择,若需要长期使用才作购买打算。消委会搜集了市面上10间机构(6间非牟利、4间商业)的相关租赁资料,发现每月租金由$400至$2,500不等,相差逾5倍,所需的按金及所提供的租后服务(如电动轮椅运费及故障维修等)根据各机构的资源限制亦各有不同。消费者在租用前,亦应就电动轮椅的功能、轻便程度、折旧程度等多作比较,以选择最适合自己需要和负担能力的款式。
疏忽使用致伤亡可遭民事追讨 为己为人要谨慎使用
电动轮椅比传统手推轮椅在使用上更方便、省力和灵活,但由于其行驶速度可以比步行更快,不时发现有使用者或忘记了自己的伤患,在路上风驰电掣,例如早前网上便流传有人使用双人电动轮椅在行人路及公路飞驰的影片,险象横生,除自身安全,亦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然而,即使电动轮椅不被视为「汽车」,《道路交通条例》中与「汽车」相关的条文因而不一定适用于电动轮椅,但并不代表电动轮椅使用者不用负上责任。轮椅使用者若因疏忽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有可能要负上民事责任。《道路使用者守则》(下称《守则》)所载有关行人须遵守的规则和指示,大部分也适用于轮椅使用者。根据《道路交通条例》,不遵守《守则》所载的规则或指示,不算违法。然而,法庭在处理相关诉讼时,会考虑当事人未有遵守《守则》以衡量其有否犯错和错误程度,从而赖以确立或否定该等诉讼中所争议的法律责任问题。
此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规定,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驾驶,或其驾驶速度或方式对公众产生危险,可被罚款$2,000或监禁3个月。
使用者必须谨记将电动轮椅视如自己的「脚」,只应在行人路上行走,以及在适当的过路设施横过马路,而不应在行车道路或单车径上行驶。由于电动轮椅使用日益普及,消委会建议当局考虑加强对电动轮椅使用规管,可参考海外的限速措施,例如英国法例限制电动轮椅在行人路行走时速不得超过6公里;新加坡亦于去年拟修例将最高速度限制于每小时6公里。
电动轮椅未必人人适合 租用前宜作专业评估和训练
电动轮椅并非所有行动不便人士都适合使用。有职业治疗师指出部分慢性病患者如在身体上有特定障碍,例如有未受控的糖尿病、高血压、会突然晕眩或昏倒、精神紊乱等,以及曾中风人士若出现「半侧空间忽略」,即对身体其中一侧的视觉或听觉等出现意识缺失,都不应使用电动轮椅代步。另外,鉴于电动轮椅在操作上较传统轮椅复杂,从未使用人士应事先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评估及训练,以确定能否有效操控轮椅。一般而言,建议患者和照顾者接受最少2至4次的专业培训,包括安全及准确停泊电动轮椅、进出房间、住所、升降机、过马路、以及使用交通工具等。在是次调查的10间机构中,6间非牟利机构均要求租用者提供专业医护人员的转介信,或需接受职业治疗师或物理治疗师评估,才可申请租用电动轮椅,4间商业机构则没有相关要求。
租用电动轮椅费用相差大
一部电动轮椅售价动辄数千甚至数万元,若因短暂伤患作短期代步之用的人士,租用是较为化算。坊间有租赁电动轮椅的机构,一般只属附加服务,所以服务范围有限。消委会搜集了10间提供出租电动轮椅服务机构的资料,当中包括6间非牟利机构和4间商业机构,提供按周或按月计算租金的出租服务,租金介乎每周$200至$800,或每月$400至$2,500不等;租用期则由最少1星期起至不设上限。10间机构收取介乎$0-$12,000的按金(需视乎租用款式而定),当中有4间没有运送轮椅服务,其余6间则会按地区收取运费。就故障处理安排方面,6间机构可安排专人上门检查或维修,3间则要求租用者自行把电动轮椅送回机构,如需要机构上门收取电动轮椅作维修,租用者或需自付运费,有1间机构则没有提供维修服务。另外,如在租用后才发现电动轮椅尺寸不合适,大部分机构都可提供更换服务,但租用人要负责相关的运费。消委会建议需长时间租用的消费者多比较电动轮椅的租后服务,选择检查及维修服务较全面的机构,确保出行安全。
发生意外租用者或需负全责
如在租用电动轮椅期间不幸发生意外,消费者要留意部分机构在租赁条款上表明,不会为租用者在使用时发生的意外负上任何责任。有保险业界代表指出电动轮椅出租服务公司可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个别保险有可能会包括租用者使用电动轮椅时导致的责任。由于每张保单的受保范围各有不同,因此投保人应谘询保险公司或中介人,详细了解个中条款与细则,以厘清电动轮椅出租服务公司及租用者的保障范围及程度。
考虑使用电动轮椅人士,应注意以下事项:
- 从未使用过电动轮椅的人士,应先接受专业医护人员评估及训练,待有足够信心可以自行控制后,才决定租赁或购买;
- 应先了解家居环境及经常出入地点是否适合使用电动轮椅,例如要确保有可供充电的插位、足够空间让轮椅转移、大厦出入口有否安装斜台、升降机能否让轮椅出入、往返住所沿途是否可安全横过马路、会否有斜坡或石壆等。若空间有限,可考虑使用折叠式电动轮椅。
正在使用电动轮椅人士,亦应留意以下事项:
- 在每次出行前都应确保轮椅状况良好,包括有充足电源,以免途中因电量不足无法前行;轮椅须佩有安全带,在行驶时应稳妥扣好。初次使用电动轮椅者在操控时应按部就班,调校至最低速度;累积足够经验后,才于有需要时按实际情况逐渐加速;
- 不应胡乱自行改装电动轮椅,例如在电动轮椅上添加如USB充电器、额外照明灯、风扇等配件,有可能令电池超出负荷;亦不应改动或钻穿轮椅硬件,否则可能会减弱承重能力与整体结构 ;
- 若要在晚上出行,应穿上较鲜色、浅色或反光质料的衣服。尽量使用较平坦的路面,途经弯位、向侧倾斜和凹凸不平地方需特别小心,避免翻侧;
- 体重达100公斤或以上的使用者需要考虑轮椅的承重量;
- 在使用电动轮椅时,不应载上其他乘客;
- 若直接从外地购买电动轮椅,应注意轮椅的插头或电源规格是否适合本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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