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幕盖字: | 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 误导性遗漏 |
精灵眼: | 商品说明条例!认清误导性遗漏! |
爷爷: | 我想要一部新的智能手机,有上网功能,可跟上潮流嘛! |
推销员: | 给你介绍这款手机,零机价上台,无限数据用量,只要六十八元一个月。 |
爷爷: | 那很划算呢! |
推销员: | 对啊,零机价,这手机还会送给你的! |
爷爷: | 好,就这款吧! |
荧幕盖字: | 一个月后 |
爷爷: | 我收到这个月的帐单, 为什么二百元那么贵呢? |
推销员: | 你要零机价送手机,除了给基本月费之外, 是必须购买这些增值服务的。 |
爷爷: | 什么?签约的时候又不讲清楚! 早知的话我才不买呢! |
精灵眼: | 精灵眼给你说! 如果商户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 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本来不会做的交易决定, 就可能构成条例内误导性遗漏的罪行! 消费者也要精明一点, 想了解更多,到这网址看看吧 |
荧幕盖字: | 消费倍保障 买得更放心 www.consumer.org.hk/unfair_trade_practices |
荧幕盖字: | 投诉及咨询 消费者委员会:(852) 2929 2222 举报热线 香港海关:(852) 2545 6182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有关广播及电讯服务):(852) 2961 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