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
食物安全中心意見
食物安全中心曾就市民從膳食中攝取丙烯酰胺的分量進行評估,並於2013年公布該研究結果,顯示與其他地方比較,本港市民從膳食攝入丙烯酰胺的分量較低,不過丙烯酰胺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仍是值得關注。為此,食安中心已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做法,為本港食物業界制訂了《減低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業界指引》(《指引》),向業界提供減少在食物產生丙烯酰胺含量的建議。食安中心與業界(包括薯片及烘培食物生產商)一直保持溝通,並建議業界參考《指引》,採取措施以降低食品中丙烯酰胺的含量。此外,食安中心亦建議市民保持均衡及多元化的飲食,不要過量進食炸薯和薯片等煎炸食物,避免以高溫長時間烹煮食物,及避免進食燒焦的食物,以減低攝入丙烯酰胺的風險。
現時,國際間(包括食品法典委員會)並沒有就食物中的丙烯酰胺制訂最高含量標準。至於歐盟為特定食物所制訂的基準水平,旨在為業界降低食物中丙烯酰胺的措施提供成效指標,並非安全水平或上限標準,亦不宜應用於其他食物。食安中心會繼續密切留意和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國際間的措施和發展。
另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萬及監禁6個月。食安中心會按風險為本原則抽查食品的營養標籤及跟進違規個案,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就消委會提供的資料,食安中心已對相關產品作出跟進,包括就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樣本採取相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