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樣本及項目
測試樣本
本會在2020年1月至3月從個人護理店、百貨公司、化妝品零售店等地方搜集了30款適合日常面部使用的防曬產品,當中有14款標示之SPF系數為30至50,屬於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另有16款樣本標示之SPF系數為50+,屬極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樣本價錢由$80至$550不等,每克或毫升樣本則由$0.7至$16.1。是次測試的樣本全部屬於乳液狀,當中11款聲稱具有防水功能。噴劑類(spray)防曬產品、有遮瑕功效的化妝品或水上運動型防曬產品不在是次檢測的範圍內。
測試項目
是次測試根據國際標準ISO 24444:2010防曬系數(Sun Protection Factor SPF)-皮膚測試標準和ISO 24443:2012體外UVA遮光防護測試標準進行,並按歐盟《化妝品條例》進行分析。
SPF防曬系數的檢測
按ISO 24444:2010進行皮膚測試(In vivo)以評估樣本的SPF防曬系數,在10位不同試用者的背部皮膚上塗上定量的防曬樣本(每平方厘米2毫克)後照射紫外線,在24小時內量度皮膚表面的紅斑反應(erythema)而計算出樣本的SPF值。
由於此測試利用人體皮膚進行,有機會因為不同因素而影響測試結果,例如試用者的皮膚狀況、色素等。由於ISO 24444要求測試試用者的膚色須為Fitzpatrick Type I、 II和III,為更貼近本地消費者的皮膚狀況,是次測試的10位試用者的膚色類型為較貼近亞洲人膚色的Fitzpatrick Type II和III。
另外,有國際研究報告指出由於人體測試未必能達到可複制的測試結果(Reproducible results),即使採用相同的國際標準,不同實驗室量得的SPF值有機會存在差異,這情況在SPF值高的產品(SPF值50或以上)較為明顯。澳洲消費者組織(CHOICE)在2018年的防曬產品測試報道中亦提出產品製造過程的差異,儲存方式等,亦可能是導致與供應商測試結果的不同的原因。
歐盟對標示SPF值的要求
由於有不少研究指出UVA對皮膚的傷害不低於UVB,故美國、歐盟和澳洲等地已要求在當地出售的所有防曬產品除了需提供對UVB的保護外,亦應能阻隔部分UVA,以進一步減低紫外線對皮膚所造成的傷害。
根據歐盟《化妝品條例》的定義,防曬產品需要符合以下3個條件才能標示相對的SPF系數(詳情見表一):
- 通過皮膚測試(ISO 24444)量得的SPF系數
- 通過遮光防護測試量得的UVAPF達到SPF系數的3分之1
- 臨界波長(Critical Wavelength)達370納米(nm)或以上
UVAPF測試
是次測試按ISO 24443:2012體外(In vitro)UVA遮光防護測試標準進行,將防曬乳塗在模擬人類皮膚的特殊膠膜上,再用紫外光源照射,然後以儀器檢測紫外光源在該薄膜的穿透率,最後再計算出樣本的UVA防曬效能 – Ultraviolet A Protection Factor(UVAPF)和臨界波長(Critical Wavelength)的數值。紫外線的波長(Wavelength)越長代表越難被阻隔,一般防曬產品的防護能力會隨著波長而下降,直到某一個波長防曬會突然陡降式下降,而這個點就是臨界波長。簡單來說,臨界波長的數值代表防曬乳的防曬廣度,數值越大代表它對紫外線的防護範圍越廣。
由於亞洲較常用的UVA標示系統(PA System)定義的「防曬黑」(Persistent Pigment Darkening,PPD)指數去分類,而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Ministry of Health,Labour and Welfare)的要求,PPD必須通過ISO 24442人體測試的數據去量得,是次測試量得的UVAPF值只宜用作估算PA System的級數,但不能取代ISO 24442所量得的PPD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