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標籤標示值和測試結果的差距
營養標籤標示值和測試結果的差距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除了獲豁免的產品,預先包裝食品需標示能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鈉及糖含量。根據技術指引的規定內容,部分營養素如在每100克或100毫升食物中含量少於或等於某水平時,在營養標籤上可標示為「0」(例如飽和脂肪酸的指標為0.5克,反式脂肪的指標為0.3克,糖的指標為0.5克)。另外,能量數值/營養素含量與標籤數值的差距,應在規管容忍限之內(見表四)。
2款樣本的總脂肪含量的測試結果高於標示值20%,分別是#6及#15,相差達+38%和+49%。
3款樣本的飽和脂肪酸含量的測試結果高於標示值20%,分別是#6、#15及#17,相差達+40%至+114%,當中以樣本#15的數值差距最大。
4款樣本的鈉含量的測試結果高於標示值20%,分別是#11、#17、#23和#24,標示值與測試結果相差達+21%至+24%,當中以樣本#11和#23的數值差距最大。
4款樣本的糖含量的測試結果高於標示值20%,分別是#9、#14、#16和#18,標示值與測試結果分別相差+25%至+256%。
以上相關的樣本資料已經轉交食安中心跟進。本會強調,營養標籤的資料錯誤有機會誤導消費者選購不合適的產品,特別是患有長期病患,例如糖尿病等人士,故促請生產商及代理商提供正確的資料供消費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