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語
毋庸置疑,《條例》促進消費者遇到不合情理合約或條款時的法律權益。然而,消費者負有舉證責任,並且須通過漫長及昂貴的民事訴訟尋求法庭的濟助。正如案例顯示,案情是否構成《條例》的「不合情理」,個別交易的事實情況及法庭的看法尤其關鍵,即使法庭判定某條款不合情理,消費者亦未必能夠取得期望的濟助,例如撤銷整份合約及退款。
因此,消費者應時常保持警惕,在簽署任何合約前應仔細閱讀及了解條款細則,謹慎考慮是否需要有關產品或服務、個人負擔能力及是否需要諮詢獨立意見。如遇到咄咄逼人的銷售手法,更應保持冷靜,盡早尋求第三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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