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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車北上」精明買車保 12款「交強險」「商業險」大檢閱

「港車北上」精明買車保 12款「交強險」「商業險」大檢閱

隨着大灣區不斷融合發展,現時有更多元化的跨境交通選擇,方便港人北上遊玩。符合資格的司機可選擇自駕遊「港車北上」,往返兩地更便捷及更具彈性。去年,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公布積極協調本港保險公司,以推出「等效先認」產品,讓本港車主只需要在一份符合本地法例要求的汽車保單上另購附加險,便可起行,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有見及此,本會對市面上部分承保「等效先認」保險產品的公司進行市場調查,涵蓋強制性附加險(即內地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下稱「交強險」)、選擇性附加險(即內地的「車輛商業保險」,下稱「商業險」),以及適用於本港的私家車綜合保險計劃(下稱「全保」),協助一眾打算「港車北上」的消費者比較不同保險公司所提供的計劃及資料。「港車北上」的「新手」,如希望對有關申請「等效先認」保險計劃的要求、資格、及所需提交的文件等有初步了解,可參閱本會第566期《選擇》月刊中「『港車北上』步步安全速成教學!」一文。

持份者意見

自「等效先認」推出以來,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持續與香港保險業界交流檢討,並就政策實施情況與政府當局和內地相關單位進行通報協調。保監局亦一直積極地與業界保持溝通, 商討優化「等效先認」產品的方案。在產品優化方面,據悉市面上將會有數間保險公司推出有關強制責任險限額以外的醫療藥物費用的保障,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的保障選擇。 此外,是次調查只涵蓋了部分承保「等效先認」保險產品的公司,建議消費者在投保前,除了比較保費外,還要按照自身需要而作出更充份的比較。

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所有車主必須投保在香港道路上使用車輛時發生意外之第三者傷亡保險。以往若干意外實例中,受害人在意外發生後未能獲得法律上應得之賠償,原因是肇事車輛沒有保險、或車主因違反若干保單條款而引致保單無效、或保險公司因沒有償債能力導致其發出的保單變得無效。


香港汽車保險局承諾依照與政府訂定的協議履行職能,依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就任何人士在香港被道路上使用的汽車導致身體損傷或死亡,並經由香港法院審判獲賠償之傷亡權益提供保障,並會依照與政府訂定的協議,在應負的有關法律責任內,向索償者支付法庭判定的全部或餘下款項。倘導致交通意外機動車輛的擁有人或司機已不能追尋,香港汽車保險局可考慮行使酌情權,通融發放恩恤金予受害者,惟前提是必須肯定該車輛的擁有人及司機是唯一需要為該意外受傷負責的人士。

香港消費者對「交強險」計劃可能比較陌生,於投保時或會忽略了當中的細節。舉例說,「交強險」的保障額雖然為人民幣20萬元,但相關金額會視乎投保人在事故中的責任及事故的類別分項計算。如投保人在事故中屬有責任,死亡和傷殘的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8萬元、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8,000元,以及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若消費者沒有細閱條款,以為只購買「交強險」便足夠;或發生交通意外後,方發現實際損失比「交強險」的分項限額高,需要自行承擔超出的金額。因此,消費者應按需要投保「商業險-第三者責任」計劃,以獲得額外保障。

趁周末或假期自駕遊到廣東省暢遊屬樂事,惟意外難料。購買保險除了為符合法規外,亦能為自身及同行友人增添保障。消費者宜考慮個人於內地的駕駛經驗,並按其財務及承擔風險的能力,選擇加購合適額度的非強制性保險。此外,是次調查亦發現,目前在「等效先認」計劃下的「商業險-第三者責任」及「商業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障額仍有提升的空間。本會冀望業界、有關監管機構及政府部門能加快優化現有的「等效先認」保險產品,包括研究提升其保障額及納入更多保障項目,增加對消費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