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海关的回应
一般在香港供应的儿童产品,其产品安全受《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所监管。根据条例,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在出售儿童产品时,须符合条例《附表二》内指定标准其中一套标准内所载全部适用于该产品的规定。
婴孩手推车是条例中《附表二》内所规管的产品之一,条例订明三套适用于婴孩手推车的安全标准,即欧洲标准BS EN 1888:2012、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标准ASTM F833-15及澳洲/新西兰联合标准AS/NZS 2088:2013。
就是次本会的测试报告,海关已对未能通过欧洲标准的产品作出跟进。另外,海关提醒家长,使用婴孩手推车前,必须细阅及遵从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并同时小心照料婴孩。如发现婴孩手推车损坏或有不正常情况出现,应立即停用,并联络有关销售商或代理商作出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安全。
厂商回应
「Cybex」(#2)的代理商表示#2完全符合欧洲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向本会提供测试报告以证明。该公司认为#2未能符合本会委托的实验室进行的BS EN 1888-1:2018的装置锁定要求,是由于实验室对标准的要求不准确地诠释及运用。
「Stokke」(#5)的生产商表示其内部检测亦发现部分产品出现本会是次耐用测试所发生的情况,惟经认可安全实验室确认不会构成安全问题。生产商又表示消费者若购买该产品后出现相同的情况,可联络其客户服务以跟进。
「Bugaboo」(#7)的生产商表示#7符合欧洲安全标准BS EN1888-1:2018及BS EN1888-2:2018的要求及向本会提供两份测试报告以证明,并称#7在正确使用下,并不会发生本会是次耐用测试中出现的情况。该公司指为迎合顾客的要求,不断改进产品的设计,现时市面上所销售的产品为#7经改良后的升级版本,而提交的报告中,其中一份为#7的升级版本的测试报告。该公司强调#7获得两间实验室证明符合相关欧洲安全标准要求,故此认为#7是安全的。
「Chicco」(#14)的生产商表示#14完全符合欧洲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向本会提供两份分别于2017年及2019年测试的报告以证明。该公司称#14在不同实验室及其内部的测试中,也未曾发生本会是次耐用测试中出现的情况,故认为本会的测试样本或因运送过程不当,致使样本于测试前已经损毁。该公司强调#14已销售各地一段时间,从未获顾客通知使用时出现损毁的情况,并另表示在收到本会的测试结果后,已立即抽选样本送到实验室再进行相同测试,并证实通过有关测试,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