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衞生署意见
用作检验人体样本并主要以提供有关诊断、监察或相容性测试资料为目的的仪器及相关工具,属于体外诊断医疗仪器。目前,香港并无特定法例规管医疗仪器(包括体外诊断医疗仪器)的制造、进口、出口、销售及使用。然而,视乎有关医疗仪器的性质和特点,一些仪器可能会受某些现行法例的规管。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政府正制定相关法例规管医疗仪器,以确保在香港供应的医疗仪器符合有关安全、性能和品质的规定。
对于近日市面出售声称可用作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的家用体外诊断医疗仪器,衞生署提醒市民,有关产品的效用及准确性存疑。市民不应自行购买或使用家用体外诊断医疗仪器进行病毒检测。任何家用体外诊断医疗仪器的测试结果均不能代替医生的诊断。如有病征或怀疑,应尽早向医生求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