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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供楼:计算「还息不还本」最终利息

抗疫供楼:计算「还息不还本」最终利息

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疫情仍然反复,香港的疫情虽然较其他国家或地区稳定,但也导致经济活动几近瘫痪。各行各业受影响层面广泛,公司要求员工放无薪假期、冻薪、裁员甚或倒闭等情况普遍。有见及此,不少银行推出抗疫纾困措施,其中对供楼人士影响较大的是按揭「还息不还本」的安排。对供款及利息有甚么影响?申请是否有条件限制?需考虑甚么?

「还息不还本」条件与详情

按揭「还息不还本」即延期偿还本金的按揭贷款安排,意思是借款人的按揭计划须符合特定条件,经银行审批后可于指定期间暂停偿还本金,只偿还利息。指定期间完结后,借款人便须恢复每月正常供款,直至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部分银行可安排延长、缩短或保持原有还款年期,借款人的总利息开支亦会因此安排而改变。假如延长还款年期,会增加总利息开支。香港金融管理局亦容许银行根据个别按揭借款人的情况,弹性处理按揭贷款因采用「还息不还本」安排而导致原有还款年期多于30年的情况。

 

银行业于今年2月推出第一轮「还息不还本」安排,银行一般可提供6个月延期还本,再经批核后,部分银行更可再延长6个月至最长12个月延期还本,但借款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相关安排普遍适用于所有住宅物业按揭客户,惟个别银行列明不适用于非住宅物业、按揭保险计划、租者有其屋、居者有其屋或涉及发展商二按计划等的按揭贷款。部分银行只提供相关安排予从事指定行业的借款人,例如零售、餐饮、运输、旅游及酒店、娱乐服务等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行业。大部分银行要求相关按揭计划需已供款1年以上及过往12个月的还款纪录正常,即未有逾期还款。银行普遍将按揭「还息不还本」截止申请日期定于6月30日,不少并豁免相关申请的手续费。

 

香港房屋委员会于4月24日确认「还息不还本」安排适用于资助出售单位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及绿表置居计划)的一手及第二市场计划,部分银行随之将其「还息不还本」安排扩大至适用于上述资助出售单位,或会按每宗个案酌情处理涉及发展商二按计划按揭贷款的申请或放宽部分条件。例如由要求相关按揭计划需供款已1年及过往12个月有正常还款纪录,放宽要求至只需供款半年以上及过往6个月的还款纪录正常,部分银行亦将截止申请日期延长至10月31日。因此,有意申请的借款人应及早向相关银行了解最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