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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款衣物清香珠检出香料致敏物 环保、开支要考量

12款衣物清香珠检出香料致敏物     环保、开支要考量

想让衣物、毛巾和床铺于洗后「香喷喷」并持续散发清香气味,不少人会在洗衣时加入近年流行的衣物清香珠。不少产品标榜用于纺织物后留有的香气可以持续12星期,让人穿上衣物后仍能持续散发香气。不过,海外有研究组织指出,这些添加香味的家居用品有机会含有多种香料致敏物,或会令人出现过敏反应,亦可能含对环境有害的物质。为了解本港市面所供应产品的情况,本会抽验了12款衣物清香珠产品。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均检出不同种类和浓度的香料致敏物,4款同时检出可能影响环境生态的佳乐麝香。皮肤和呼吸系统较敏感人士,应当慎用有关香味产品。如有需要选用,亦务必妥善存放,避免幼儿误服!

测试样本和结果

本会分别从超级市场、家品店,以及网上商店等渠道,购买了12款衣物清香珠进行检测,其中6款说明具衣物柔顺作用,余下样本则没有特别作衣物柔顺的声称。样本每瓶售价由$38至$179不等。


普遍样本说明以瓶盖量取产品使用,本会以各样本瓶盖量取各款清香珠,发现量取所得分量可由8克至90克不等,差异十分悬殊。样本中,「esp AGAPE」(#7)和「AW」(#10)均为较小包装型号,每瓶分别只有220克和200克,而2款样本的瓶盖亦较细小,1瓶盖量取所得分量分别约只有15克和8克。

以不同型号的瓶盖量取所得的清香珠分量十分悬殊,消费者应细阅产品说明适量使用。
以不同型号的瓶盖量取所得的清香珠分量十分悬殊,消费者应细阅产品说明适量使用。
 

以衣物量为6公斤或以上情况下,假设按产品建议用量或1个瓶盖分量使用,撇除洗衣剂及/或柔顺剂的开支,每次的费用由$3.0至$21.0不等;假设每星期使用4次,每年花费可介乎$621至$4,358,花费不容忽视。如果用量较高,或者使用次数较频密,有关开支可能更大。

全部样本均检出香料致敏物质

接触性过敏为终生的免疫系统反应,当再次接触到足够分量的致敏原时,便可能引致过敏性接触性皮肤炎,而香料便是常见可能引致过敏反应的主要元凶。为避免消费者出现香料过敏反应及其相关症状,欧盟就当地供应的洗涤剂和化妆品实施了不同措施,其《洗涤剂条例》和《化妆品条例》均订明产品须标示香料致敏物质的相关规定。


按《洗涤剂条例》规定,若产品所含的26种香料致敏物质浓度超过0.01%,便须在标签标示该等物质以提醒消费者。为确保资料透明度,无论添加的方式为何,都应加以说明其所含的香料致敏物质。惟本港暂时未有法例规定家居清洁或洗涤用品,须作香料致敏物质标示的相关要求。


检测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均检出不同种类的香料致敏物质,总量由0.0023%至0.6720%不等。除1款样本只检出1种香料致敏物质外,其余11款同时检出3种至8种香料致敏物质。若以检出浓度超过0.01%的香料致敏物质而言,10款样本检出1种至6种含量较高的香料致敏物质。惟样本中只有「Downy」(#2)1款说明产品「contains fragrance allergen(s)」(含有香料致敏物),但未有具体说明相关的香料物质。

 

个别样本只说明含有香料致敏物,但未有具体说明所含香料物质。  样本中,较常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为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芳樟醇(linalool)、香茅醇(citronellol)、柠檬烯(limonene)、苯甲醇(benzyl alcohol)和α-异甲基紫罗兰酮(alpha-isomethyl ionone)。
个别样本只说明含有香料致敏物,但未有具体说明所含香料物质。

 

样本中,较常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为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芳樟醇(linalool)、香茅醇(citronellol)、柠檬烯(limonene)、苯甲醇(benzyl alcohol)和α-异甲基紫罗兰酮(alpha-isomethyl ionone)。

 

混色样本香料致敏物种类普遍较多

部分型号的样本含有不同颜色的清香珠颗粒,「熊宝贝」(#3)、「纺优美」(#6和#9)、「AW」(#10)和「Member's Mark By Sam's Club」(#11)等5款样本均混合了2种颜色的颗粒制成,其余7款样本则只含有单色清香珠颗粒。


检测结果另显示,含有双色颗粒的样本所检出香料致敏物质的种类普遍较多,平均有6种;而单色颗粒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平均接近4种。惟无论单色或者双色颗粒的样本,所检出的香料致敏物总量没有显著差异。


是次检测中,各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总量不算很高,而在洗衣过程中,衣物清香珠亦会被溶解并经清水大量稀释,相信其浓度会大幅度减少。一般而言,如果香料致敏物质浓度较高、种类数量较多,或者产品建议的用量较高,以至产品整体配方和使用方法等因素,均可能影响洗后残留在纺织物上的残余量。惟目前未有标准方法评估使用有关产品进行洗涤后,残留在纺织物上的香料致敏物浓度。尽管如此,本会仍呼吁消费者和厂商关注产品所含的香料致敏物质含量和种类。

含混色颗粒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的种类普遍较多。
含混色颗粒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的种类普遍较多。

人造麝香化合物

麝香化合物为一系列的芳香物质,有助香气依附于纺织物上,提高香料化合物固定的能力。以往会使用源自动物的天然麝香,但目前已被成本较低的人造麝香化合物(synthetic musks)所取代。是次检测的包括酮麝香(musk ketone)、麝香二甲苯(musk xylene)、葵子麝香(musk ambrette)、西藏麝香(musk tibetene)、佳乐麝香、吐纳麝香(tonalide,简称 AHTN)和伞花麝香(musk moskene)等。

 

4款检出佳乐麝香

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均没有检出禁用于化妆品的葵子、西藏和伞花麝香,亦没有检出限用于化妆品的酮麝香和麝香二甲苯。惟样本中,「纺优美」留香珠(#6)、「AW」(#10)、「Member's Mark By Sam's Club」(#11)和「DoDoME」(#12)等4款检出佳乐麝香,检出量由0.14%至0.73%不等。


按照欧盟新修订的《化妆品条例》,由于佳乐麝香亦具致敏性,故被列为新增需要标示于化妆品标签的香料物质,如浓度在冲洗式产品中超过0.01%便须作出相应标示,而相关条例的过渡期为期5年,及至2028年7月31日正式全面生效。含有相关香料物质的化妆品届时若仍然供应于欧盟市场,其标签便要符合新规定;有关标签规定同样适用于洗涤剂产品(包括衣物柔顺剂)。以4款样本检出的浓度水平而言,理论上已达到欧盟须作相关标示的含量。


综合本会过往多个不同产品的检测报告,曾在香水(0.00052%至4.5%)和婴幼儿身体乳霜(0.00032%至0.012%)产品中检出佳乐麝香,若以是次衣物清香珠样本检出的含量而言,仍以过往于部分香水样本所检出的含量较高。不过,由于衣物清香珠用量相对较多,故此,其佳乐麝香含量不容忽视。与此同时,情况亦反映佳乐麝香广泛应用于各类产品中。消费者可能经由使用化妆品和洗涤用品等不同途径,接触到这种香料物质。

衣物清香珠是否属于洗涤剂?

在欧盟《洗涤剂条例》下,洗涤剂(detergents)指用于洗涤和清洁程序中所用含有肥皂(soaps)及/或其他表面活性剂(surfactants)的物质或混合物;而衣物柔顺剂(laundry fabric-softeners)亦被视作为洗涤剂的一种。换言之,如产品在欧盟当地供应,是次检测中6款标榜具衣物柔顺功效的样本,理论上应受《洗涤剂条例》规管。


至于余下6款没有衣物柔顺功能声称的样本,由于产品的成分标示普遍十分简略,本会未能单靠相关标示评估产品是否含有肥皂或表面活性剂,而产品均说明供洗衣机机洗用途,所以不能排除产品亦属规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