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日(五月七日)指令持牌药物批发商联昌行回收一款碘酒纸,因该产品属于药剂制品,但未在香港注册。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含有聚维酮碘的消毒及杀菌纸属于药剂制品,在销售前均须注册。
发言人表示,卫生署调查发现该产品于2008年10月注册到期后,因未能提供足够资料确认有效期而不获续期。
有问题的碘酒纸在美国制造,曾于1998年至2008年在港注册,以一盒100包装发售。
卫生署的初步调查显示,联昌行在产品的注册过期后仍有售卖。
根据所得的资料,使用有关产品不会有即时危险。由于产品未经注册,医生及药剂师应停止使用或供应该产品。市民亦应停止使用,如有需要,向其医生查询。
发言人表示,有关产品供应了给香港红十字会、私家医院及药房。
卫生署已指令联昌行即时回收,亦通知医生及药剂师有关回收行动。
联昌行已设立热线:2575 6079供市民查询。卫生署密切会监察回收。
发言人表示,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5/07/P2009050702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