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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要求制造商收回未经注册外用中成药(附图)

  • 2025.04.02

卫生署今日(四月二日)公布位于新界火炭黄竹洋街的持牌中成药制造商「美利加药厂有限公司」(美利加),由于未有按照注册详情生产一款名为「笑佛牌滴珠正红花油」的外用中成药,因此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未经注册中成药。卫生署已即时要求美利加从市面收回该批次(批次编号∶427141)产品。

卫生署昨日(四月一日)巡查时,发现涉事中成药制造商在生产一款已注册中成药「笑佛牌滴珠正红花油」(中成药注册编号:HKC-02106)时,涉嫌未获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批准的情况下,将上述中成药其中一种有效成分由肉桂油改为桂叶油。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条例》),由于该产品与原来的注册详情不符,因此有关批次产品属未经注册中成药。
 
《条例》第119条订明,任何人不可销售、进口或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违例者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署方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并会将个案转介管委会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根据涉事产品的标签,该搽剂产品的功能为驱风、止痛和止痒。虽然肉桂油和桂叶油源于同科但不同种的植物且作用相似,但未注册中成药的安全、成效和品质并未确认。巿民如已购买上述批次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如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美利加正按卫生署指示,进行收回行动,并已设立热线(电话:2699 1410)解答相关查询。

卫生署正继续调查个案,并会密切监察收回情况。卫生署暂时没有接获与上述产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除了将产品交回美利加,市民亦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上述批次的产品送交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四月二日)公布位于新界火炭黄竹洋街的持牌中成药制造商「美利加药厂有限公司」(美利加),由于未有按照注册详情生产一款名为「笑佛牌滴珠正红花油」的外用中成药,因此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未经注册中成药。卫生署已即时要求美利加从市面收回该批次(批次编号∶427141)产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4/02/P20250402005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