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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机票行程表後付款-《选择》月刊第337期

  • 2004.11.15

消费者购买机票时,要紧记消费者委员会的建议。

不少关于机票的消费者投诉,都是由於旅行社未能安排消费者要求的行程而引起争拗。

今年头10个月,消委会共收到121宗关于购买机票的消费者投诉。2001年共有229宗,2002年有207宗,去年共有186宗。

圣诞节和新年旅游旺季即将来临,消委会提醒准备外游人士购买机票要注意的地方。

消费者应向旅行索取与航空公司订位系统互连,并由电脑列印的机票行程表,根据此订购机票。

行程表应提供订位的最新资料,内容有4方面:

(一)     订票系统、客人及旅行代理商的资料,例如名称、地址、旅行代理商编号、机位订票系统的客人编号,一些较普及的系统名称为Abacus、Amadeus、Galileo、Worldspan等。

(二)     行程表的资料,如出发日期及时间、出发及目的地的机场、转驳城市、抵步日期及时间、班机的编号及机种、座位种类、确认的状况、直航或转驳、特别座位要求、餐膳(如素食)的资料。

(三)     航空公司的资料,如航空公司代号、航空公司内部订位编号、是否需要在回程时预先再行确认登机手续、其他航空公司订立的备注及代收款项如税类的资料。如有需要,亦可提供个人累积飞行里数的会员号码以作纪录。

(四)    航空公司订位参考编号(PNR),这是旅行社在替消费者与航空公司订位时,航空公司发予消费者的订位编号。消费者与航空公司联络时,要此编号作参考,亦可以此编号联络航空公司查核《机票行程表》内各项资料。

最重要的是要核对所有资料正确,应在「确定」(confirmed)机位的情况下,方可缴付机票费用。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