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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业自律新里程

  • 2006.06.07

经过多个月的研究和讨论,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终于正式公布。

守则定出了标准,让美容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愿执行,提高行业服务质素和加强消费者信心。

美容业发展迅速,推行守则标志行业在自律方面开展了新阶段。在20042005年期间,估计本港消费者在美容产品和服务的开支,高达26亿元。

营商实务守则是消费者委员会与美容界携手合作的计划,研究及草拟需时19个月。

消委会总干事陈黄穗,今天公布守则时表示,消委会很高兴能够召集该行业,成功制定守则。

她说:「我们衷心多谢行业代表参与守则的各个专责小组,深入研究与消费者有关的课题。没有他们的宝贵意见和支持,是无法完成这复盖整个美容行业的守则。」

她有信心在行业的支持下,守则会得到推广。从而加强本港在亚洲美容服务及产品业方面的领导地位。

为了有效推行守则,美容业的代表成立了联席会议,拟定长远计划和监察进度。

小组已得到140万元拨款,加上行业捐款,成立了教育及训练基金,推广最佳营商手法守则,鼓励行业人士落实采用。

在今天的守则发布会上,已有9个业界和专业团体,代表广泛的美容业内人士出席,并公开支持守则。(名单请参看 附表一

守则在4个范围定出最佳营商手法:

首先是服务产品质素,包括设施及配备、美容师质素、服务流程、美容仪器、产品和用料的安全使用,及专业操守的一般标准。

第二,守则鼓励采用良好的宣传推广手法,提高收费透明度,交易的合约条文要公平合理。

第三,守则制定预先缴费营运模式的标准,禁止超卖预缴代用券,不采用高压推销手法,鼓励谨慎经营,并需在预缴代用券上印上消费者提示。

第四,制定合适和公平的消费者投诉机制,及服务承诺。

守则已印制成小册子,并可于消委会网站下载,网址为 www.consumer.org.hk

出席今天记者会的人士包括:(一)消委会总干事陈黄穗女士;(二)预先缴费营运模式专责小组召集人余寿宁先生;(三)业内宣传及推销手法专责小组召集人叶世雄先生;(四)服务及产品质素专责小组召集人何绍忠先生;(五)美容业联席会议成员叶伟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