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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池实际电容量低于声称-《选择》月刊第358期

  • 2006.08.15

充电池较环保,电量表现又如何?

消费者委员会统筹首次由国际消费者研究及试验组织在亚太区进行的充电池测试。按该会的测试方法,发现充电池样本的电容量不及其声称。

样本包括14款AA型的镍氢充电池,标注电容量由2,250至2,600 mAh。

在「比较标注电容量」测试项目中,发现所有样本的电容量均较标注的少。

其中两个样本的表现较差,分别较标注的少42%和52%。

这样大的差距表示充电池只能提供较消费者预期约一半或更低的电容量,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样本亦经过耐用程度测试(经过100次充电,模拟用于高耗电量产品),结果显示所有样本的电容量会随着充电次数递增而减少。

在100次耐用程度测试中,将首25次与最后25次的平均电容量比较。结果5个样本在尾段的电容量不及初期的一半。

此外,已充电电池的电容量会随时间自然流失,搁置40天的电能流失高达20%至68%。

故此,充电池于充电后若摆放了一段日子,宜重新充电才使用。

一般来说,电容量较高的充电池每次充电后可用时间较长,适合高耗电量产品,但售价一般较高。

相反,电容量较低的充电池每次充电后可用时间较短,但价钱一般较便宜,耐用程度较佳。

测试时发现部分充电池的标签印有类似电容量数值的数目,但原来只是产品系列名称。

举例说,其中一个样本的系列名称2600印在包装和电池上的当眼处,反而电容量数值2,500 mAh却以细字印在包装卡纸背面。

消费者购买前宜先看清楚,不要把系列名称误当为电容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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