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针对分用渡假屋计划的投诉再度上升。
2009年首6个月的个案已上升至85宗,都是投诉销售商的不良高压销售手法。
2007年共收到118宗相关投诉,2008年为144宗,相信今年的数字会达至新高。
投诉显示销售商的高压手法非常类似,不断向投诉人游说,介绍各式计划,费用更可能因人而异。
受害人被困于销售商的办事处,经过长时间的疲劳轰炸,最后为求脱身而签下购买合约 - 但后来却非常后悔。
差不多所有投诉人都是被免费赠品所吸引,答应出席45分钟的旅游讲座。
投诉人到场后即被要求提供身份证以领取赠品,并且要关掉手机以免妨碍讲座进行。
接着职员便轮流交替游说,直至消费者同意购买会籍,签署合约并以信用卡或现金缴付订金。
消费者应留意部分销售商提供的所谓「冷静期」。冷静期列明客人可以在3天内以书面通知公司取会籍。
但消费者却不知道取消合约的话,须向有关公司支付整笔会籍费用百分之四十至六十,作为终止费。
这与现时一些国家在规管分用渡假屋计划的法例中所订明的「冷静期」,有很大分别。
长远来说,消委会建议在销售合约内加入「冷静期」条款,以增强消费者信心。
此外,就投诉人表示被困办事处不能脱身,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任何人士在非自愿情况下被人禁止离开某地方而觉得失去自由,无论时间长短,有可能构成「非法禁锢」罪行,可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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