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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销售手法不少涉及以信用卡付款-《选择》月刊第394期

  • 2009.08.14

涉及不良销售手法的投诉个案,很多时是以信用卡签帐以完成交易。

消费者委员会于2008年收到222宗投诉涉及美容、传销及兼职模特儿三个行业的销售手法。

其中占一成都以信用卡付款,涉及金额数以万元。

今期《选择》月刊刊登了3个典型投诉个案。

个案一:投诉人被杂志上的优惠券吸引,到美容中心以优惠价$88参加减肥疗程。在疗程期间职员游说购买套票,投诉人最初婉拒,后抵受不住游说而购买25次疗程,以信用卡支付$36,000。

疗程开始后,投诉人又被游说购买中医师针炙调理疗程,结果投诉人又以信用卡支付了$40,000。

期后投诉人竟然又再被游说购买$50,000的保养疗程。由于会超过信用卡签帐额,投诉人签了$10,000,向财务公司借$10,000,另欠美容中心$30,000。

投诉人后来非常后悔,向消委会投诉,希望能取消有关合约和取回退款。

个案二:投诉人出席了传销公司的创业讲座后,对未来的传销事业有很大憧憬,不惜辞去工作并用信用卡及向财务公司借贷了20万元,支付入会费和购买产品。

投诉人开始推销工作后才发现货品价钱过高而难以出售。货品不但卖不出更被财务公司追收卡数。

投诉人觉得受骗,希望消委会协助取消合约及退回货款。但传销公司不作回应,个案已交转警方跟进,查看是否涉及刑事成分。

投诉三:投诉人在街上遇到一名自称时装公司的代表,欲聘用她作兼职模特儿。投诉人到公司试镜,公司表示每小时薪酬$100。

会面期间公司建议投诉人自费参加化妆课程,并带投诉人到一间美容中心,介绍一项$30,000护肤疗程。

经一轮游说后,投诉人以两张信用卡购买了100次疗程,其后投诉人回时装公司拍硬照并得到$100酬劳。

但自此投诉人再没有分配得工作,感觉受骗后向消委会投诉。但由于该美容中心已易手,退款无望。

以上投诉清楚反映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时必须小心审慎,不要一时冲动或受压的情况下以信用卡购买商品或服务。

消委会建议和呼吁业界在销售合约中提供冷静期,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提高消费者信心。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