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强烈促请当局订立新法例,涵盖重建物业的一手住宅销售。
就近期半山一个已完成重建项目住宅物业的销售争议,消委会认为有迫切需要加强现有的规管制度,更有效保障买家利益。
目前,不受预售楼花同意方案规范的住宅物业,而发展商又非地产建设商会成员须遵守行业自律指引,有可能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出现不良销售手法;为堵塞此漏洞,消委会建议,不论地契类型(新契或旧契)和发展状况(未建成或已建成)的一手销售,都应该同时受到规管。
消委会的住宅物业消费者问题工作小组关注,现时销售重建住宅物业的规管,对准买家权益缺乏保障。
在非同意方案下预售楼花,发展商毋须在销售前向准买家提供正式售楼说明书,附载发展商名称、位置图、单位图则、面积表等重要资料。
相反,形形色色的宣传推广资料却可向准买家派发而不受监管,准买家有机会误以为有关资料是售楼说明书。事实上一般买家难以知悉销售物业是否属于「同意方案」,或理解不同类别发展项目的保障措施(如有)。
为解决有关问题,消委会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长期和短期措施,提高对消费者的保障。
除了扩大新法例的保障范围外,消委会建议设立执行和监察机制,确保地产业界遵守相关规则。
长远措施落实需时,消委会认为,参与楼宇买卖的所有持分者(即发展商、地产代理、律师和消费者),均有责任改善现时销售重建住宅物业的不足之处。
作为短期措施,消委会促请发展商出售非同意方案的物业时,自愿遵守同意方案的要求,令物业资料更透明和清晰,提高对买家的保障。
预售楼花同意方案要求发展商在开售前,向准买家派发售楼说明和价单,售楼说明书须提供详尽的物业资料,确保准买家在决定购买前已取得物业的重要和最新资料。
消委会同时要求地产代理监管局,提醒地产代理,在现行的规管制度下,无论其行事身分是代表发展商或/和买家,都必须向准买家提供准确的物业资料。
为确保消费者明白购买属于非同意方案类别的住宅物业可能涉及的风险,消委会建议香港律师会在非同意方案物业的买卖合约首页,附上注明,提醒买家。
消委会同时提醒买家,购买同意方案物业和非同意方案物业所得到的保障有所不同,应详阅售楼说明书和买卖合约上的重要资料后,才进行交易,并留意违规工程所附带的风险。
另一个关注点是处理物业售后的保养问题。由于一些物业的结构问题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消委会建议,研究是否有需要将六个月保养期延长,为买家提供更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