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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良外佣中介公司的投诉-《选择》月刊第427期

  • 2012.05.15

不少港人都倚赖外籍家庭佣工处理一切家中事务,包括洗煮及照料家中老幼的起居生活。在聘请一位可靠的外佣前,最重要的是挑选一间有信誉的外佣中介公司。

有关外佣中介公司的投诉有上升趋势:消费者委员会在2011年共接获260宗投诉,对比2010年的214宗,上升21%。在今年首四个月,相关的投诉有 75宗。

有雇主向消委会投诉被中介公司欺骗,所推介的外佣「人不对办」,不是未能胜任工作,就是迟迟未有到任或上班后短时间离职。

以下三个投诉个案中,中介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均有违雇主的期望:

个案1
育有两名年幼子女的陈女士,经外佣中介公司录用了声称拥有4年照顾幼童经验的女佣。女佣到任不久,陈女士即察觉女佣的手指有缺陷,经常难以顺利完成工作, 如拿稳奶樽或舀奶粉,亦无法替小孩绑鞋带或扣名牌。最令陈女士不满的是,女佣明显缺乏照顾幼儿的经验。

当女佣向陈女士承认只有4年照顾老人而非幼童的工作经验后,陈女士认为中介公司最初提供佣工的资料有误导之嫌。陈女士最终解雇女佣,并向消委会投诉,要求中介公司赔偿聘用女佣的相关费用,包括工资、保险费、验身费及机票等。

不过,中介公司辩称,不知道女佣有身体缺陷,而履历也是女佣自行提供,但最后同意赔偿女佣机票费用予陈女士。

个案2
黄女士经外佣中介公司聘请了一名家庭佣工,但女佣在到任一天后,即以家有要事为理由要求离职。黄女士体谅女佣的情况,答应解约,并支付回程机票费用港币 2,549元。

约两个月后,黄女士于港澳码头遇见女佣刚从澳门到港。她随即质问女佣为何没有回国,但女佣没有回答并急忙逃跑。黄女士于是致电中介公司查询,获回覆女佣已签新雇主,不用回国。

黄女士感觉受骗,怀疑中介公司与女佣合谋,骗取服务费及机票费用,于是到消委会投诉,要求取回合共港币5,049元的损失,但中介公司否认有关指控。个案最后未能成功调解,消委会遂建议黄女士考虑以民事途径追讨损失。

个案3
怀有身孕的李女士急需一名家庭佣工,协助照顾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一岁小孩及处理家务,她于是联络外佣中介公司聘请家庭佣工。在缴付了港币4,380元费用后,李女士先后4次拣选聘用外籍女佣,但都未能成功,理由包括女佣不愿接受工作、签证问题、及中介公司迟迟未能提供女佣到港日期等。

呆等两个月后,怀孕五个多月的李女士有感女佣到港仍是遥遥无期,于是到消委会投诉,希望公司尽速处理其个案。中介公司最终未能为李女士安排女佣服务,愿意全数退回港币4,380元费用予李女士。

消费者在选用外佣中介公司时应留意:
- 宜选择信誉及口碑好的外佣中介公司协助,不妨向亲友打听及询问意见;
- 申请外籍家庭佣工需时,而且变数甚多,应预留足够时间准备;
- 在本地工作的外籍佣工可即时面试,消费者也可向其前雇主谘询佣工的工作表现;
- 雇主应与中介公司订明佣工到任日期,并于合约内注明;
- 若有足够证据显示佣工违反合约守则,雇主可向劳工处投诉。如果佣工到任后失踪,宜先行报警,并向劳工处和人民入境事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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