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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屋費用相差逾萬元 附加費可佔總支出5成

搬屋費用相差逾萬元    附加費可佔總支出5成

搬屋牽涉的瑣碎事情繁多,由整理和執拾雜物、裝拆傢俬以至尋找搬屋公司等都令人懊惱,選用合適的搬屋公司可說是最重要的一環,否則惹來一肚氣之餘,更可能在金錢上大失預算。是次調查發現不同搬屋公司提供的服務和收費差異很大,消費者宜留意服務條款小心選擇。

調查內容及結果

本會在今年8月至9月向106間提供家居搬運服務的公司發出問卷,查詢相關服務的收費及資料,包括報價方式、付款形式、最低消費、額外收費、惡劣天氣下的安排及損壞或遺失物件的處理方法等,共收集了20間公司的回覆。

搬屋公司的報價方式一般是由職員上門視察環境,並點算傢俬及雜物的數量,再向消費者報價。是次調查發現2間公司〔「宜家搬屋」(#4)及「逐件計」(#8)〕不提供上門報價服務。消費者如選用該兩間公司的服務,需透過其公司網頁或電話報價,雖然較省時方便,但消費者若未能如實報上所有需要搬運物件的數量,難免會影響報價的準確性。其餘18間公司除了提供上門報價外,也提供網上及/或電話報價服務(見表一)。當中5間包括「中邦」(#11)、「吉利」(#14)、「力勤」(#15)、「順景」(#18)及「Vanpac」(#19)表示即使消費者已透過網上或電話報價,公司仍需上門報價以確認收費;而「迦南」(#10)、「香港搬屋」(#12)、「合成」(#13)及「人人」(#20)則表示如搬運物件的數量較多,可能需要上門確認報價,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信譽」(#17)表示網上或電話報價後,便不會再上門報價,但消費者需要提供照片或影片以確定搬運物品的數量。所有提供上門報價服務的公司都不另收費。

一般來說,搬屋公司慣常在提供服務前,先向客戶收取部分訂金,完成服務後(即搬屋當日)支付餘下尾數。調查發現,大部分公司(15間)都採用這種付款模式,需付訂金由$200至$1,000不等,或總搬運費的10%至50%。餘下5間公司,包括「海棠」(#3)、「美高」(#7)、「迦南」(#10)、「中邦」(#11)及「合成」(#13)都容許客戶在完成服務後才支付整項費用。

 

付款方式方面,所有調查的公司均接受現金或支票付款,只有少數接受其他付款方式例如Payme、支付寶、信用卡、WeChat Pay、銀行轉帳及網上轉帳,以方便消費者,但需留意個別付款工具每天的最高轉帳限額。

如消費者需要搬運的物件較少,注意搬屋公司是否設有最低消費。「智富」(#2)、「海棠」(#3)、「迦南」(#10)、「中邦」(#11)、「吉利」(#14)、「力勤」(#15)及「立勝」(#16)都不設最低消費,對消費者來說較具彈性。其餘13間的最低消費由$600至$3,500不等;當中「宜家」(#4)、「逐件計」(#8)及「信譽」(#17)的最低消費視乎地區而定,例如公司與搬運地點的距離。

消費者選擇搬屋公司時,不應只着眼於搬運物件的收費,還應留意其他可能影響收費的項目:

搬屋日在星期六、日或公衆假期

消費者多會選擇於星期六、日或公衆假期搬屋,調查的公司大多不會因而收取附加費,惟「竭誠」(#5)會收取$500至$1,000的附加費,而「Vanpac」(#19)會收取$1,200起的附加費(星期日及公衆假期);「壹-搬屋」(#6)則全單加收10%作為附加費。

每箱物品「超重」 6間額外收費

「祥發」(#1)、「宜家」(#4)、「竭誠」(#5)、「逐件計」(#8)、「東華」(#9)及「順景」(#18)對每件搬運物品設有重量限制,上限20至25公斤不等。如超出上限,當中只有「順景」(#18)不另收費,其餘5間公司每件額外收取$20〔「祥發」(#1)〕、$30〔「宜家」(#4)及「東華」(#9)〕或雙倍費用〔「竭誠」(#5)及「逐件計」(#8)〕,例如「竭誠」(#5)搬運每個紅白藍袋的物品收取$50,如超過20公斤便收取$100。

額外運送目的地

搬屋當日如需中途到其他地點交取物品,消費者或會要求搬屋公司停泊多於1個目的地,「祥發」(#1)、「智富」(#2)、「宜家」(#4)、「竭誠」(#5)、「逐件計」(#8)、「東華」(#9)、「迦南」(#10)、「吉利」(#14)、「力勤」(#15)、「立勝」(#16)、「信譽」(#17)、「順景」(#18)、「Vanpac」(#19)及「人人」(#20)每個地點加收$200至$2,000不等的附加費,當中「立勝」(#16)表示如新增的停車地點屬同區則不另收費。所有調查的公司的服務都包括協助上落貨等搬運工作。

傢俬裝拆

大型傢俬例如組合櫃或床等可能需要先拆件才能搬走,運抵新屋後再重新裝嵌。「祥發」(#1)、「宜家」(#4)、「竭誠」(#5)、「逐件計」(#8)、「Vanpac」(#19)及「人人」(#20)每件傢俬的裝拆收費為$100至$2,000;「力勤」(#15)則表示需視乎情況再個別報價;其餘公司的傢俬裝拆費則已包括在整項搬運費內。

一般物件樓梯搬運費

如果樓宇不設升降機(例如唐樓或村屋),或者停車位置與升降機大堂之間需要步行數級樓梯,消費者便需額外支付樓梯搬運費,搬屋公司對每層的定義各有不同,由5級〔「祥發」(#1)〕至最多19級〔「宜家」(#4)〕不等。

 

不同公司的樓梯附加費計算方法各有不同,「海棠」(#3)、「竭誠」(#5)、「壹-搬屋」(#6)、「美高」(#7)、「逐件計」(#8)、「迦南」(#10)、「吉利」(#14)、「力勤」(#15)、「立勝」(#16)、「順景」(#18)及「Vanpac」(#19)以每件每層計算,收費由$1.2至$1,000;「智富」(#2)以全單每層計算加收$500;「祥發」(#1)、「香港搬屋」(#12)及「信譽」(#17)每單加總搬運費的15%至20%;「宜家」(#4)每層加收總搬運費的15%;「東華」(#9)每單加收$300;而「人人」(#20)則需視乎實際搬運物品而定。

大型物件樓梯搬運費

由於搬運大型物件(例如鋼琴、大型玻璃飾櫃等)需要較高搬運技巧及較多人力,因此並非每間搬屋公司都能提供此項服務。「美高」(#7)及「逐件計」(#8)不設該項服務。「祥發」(#1)、「智富」(#2)、「海棠」(#3)、「宜家」(#4)、「竭誠」(#5)、「壹-搬屋」(#6)、「迦南」(#10)、「香港搬屋」(#12)、「吉利」(#14)、「力勤」(#15)、「立勝」(#16)、「信譽」(#17)、「順景」(#18)及「Vanpac」(#19)每件每層收取$100至$5,000附加費;「東華」(#9)每單加收$300至$500;而「人人」(#20)則視乎搬運物品而定。至於何謂大型物件,調查的公司都沒有清晰定義,消費者宜就個別物件主動與職員釐清。

經平台轉升降機搬運費

有些屋苑需在平台轉乘另一部升降機才能到達目的單位,部分公司會因此而額外收費。「海棠」(#3)、「竭誠」(#5)、「迦南」(#10)及「吉利」(#14)額外收取$200至$2,000;「逐件計」(#8)每件收取$1.2至$100的附加費;「祥發」(#1)、「宜家」(#4)、「壹-搬屋」(#6)、「香港搬屋」(#12)、「信譽」(#17)、「順景」(#18)及「人人」(#20)則每單加收總搬運費的15%至30%作附加費。

清理垃圾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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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屋時如需棄置傢俬或雜物,亦可以請搬運工人代勞,收費由每件$20〔「香港搬屋」(#12)〕至最多$5,000〔「海棠」(#3)及「香港搬屋」(#12)〕不等,視乎物件的體積及重量而定。「逐件計」(#8)表示如送往家居樓下的垃圾站會收取$300,否則以每車$500計算;「力勤」(#15)、「Vanpac」(#19)及「人人」(#20)會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搬運容器收費

是次調查的搬屋公司都會提供搬運容器供客戶使用,以便搬運小型雜物。除「吉利」(#14)、「信譽」(#17)、「順景」(#18)及「Vanpac」(#19)免費提供或借用該些容器外,其餘搬屋公司都需收取每個$5至$50,當中包括膠袋、紙箱、膠箱、紅白藍袋、旅行袋、衣袋及搬運專用袋。「中邦」(#11)及「人人」(#20)分別以借用及租用形式提供膠箱,客戶用後需歸還予公司。

 

除上述額外收費外,消費者亦應瞭解其他收費的計算準則,包括偏遠地區、吊運傢俬、隧道費及停車場費等(見表一)。

是次調查的公司表示如消費者使用其搬運服務,需在1至30天前預約,「智富」(#2)及「合成」(#13)指沒有特定預約時間,視乎公司的檔期而定。若希望更改已確認的搬運日期,消費者需於最少1至7天前提出,否則便需支付$500〔「香港搬屋」(#12)〕或高達總搬運費100%〔「Vanpac」(#19)〕的附加費。

 

調查的公司中,只有「竭誠」(#5)及「中邦」(#11)表示不會提供列明搬運細節的合約或收據。本會建議消費者在落實使用服務後,應要求搬屋公司提供一份清晰的合約,列明所有搬運詳情,包括搬屋日期及時間、新居及舊居地址、搬運物件、報價等資料,一旦遇上爭拗亦有所依據。

個別搬屋公司對某些指定地點或物件未必提供服務,消費者宜事先查詢清楚。例如「信譽」(#17)對5樓或以上的唐樓,或需乘船才能到達的離島地區,都不會提供服務。搬屋公司不提供搬運服務的物品各有不同,例如入牆傢俬、以玻璃膠固定位置的訂造傢俬、貴重物件、較大型的寵物等。

若然在搬屋當日遇上惡劣天氣例如八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除了「力勤」(#15)照常提供服務外,其餘公司都會取消當日服務並免費安排其他搬屋日期;「中邦」(#11)則表示如雙方未能就另約日期達成共識,客戶可取消服務。

搬屋當日所搬運的物件若較報價時多,大部分公司都視乎實際情況處理,如果只是多了數件雜物,大部分公司都不另加收費,只有「宜家」(#4)、「竭誠」(#5)及「逐件計」(#8)會按其公司的價目表逐項收費;但如需額外搬運的是較大型的傢俬,所需的人力較多,其他公司也會按比例或價目表另行收費,或與消費者商議。「Vanpac」(#19)及「人人」(#20)表示只要不超過報價時估計的搬運時間或貨物體積,一般都不會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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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若實際搬運的物件較報價時少,由於搬屋公司已安排相應的人手及車輛,一般不會減少收費,但仍可酌情與消費者商議調整收費。不過,如消費者及早通知搬運公司實際需要搬運的物件數量,讓公司能重新調動資源,或有機會酌情調整收費。

 

本會建議消費者如對搬運內容有任何改動,宜盡早通知搬屋公司,讓公司有充裕的時間作相應安排,亦可減少事後可能發生的爭議。

搬屋公司一般都會盡力小心處理搬運的物件,但如不幸損壞或遺失物品,各公司有不同的處理方案。15間公司每件或每箱物品的最高賠償額由$300〔「祥發」(#1)、「逐件計」(#8)、「迦南」(#10)及「中邦」(#11)〕至$1,000〔「美高」(#7)及「東華」(#9)〕,或總搬運費的10%〔「順景」(#18)〕至30%〔「宜家」(#4)、「竭誠」(#5)、「壹-搬屋」(#6)、「合成」(#13)及「力勤」(#15)〕;又或以重量計算,最高賠償每公斤$10〔「立勝」(#16)〕。

 

「信譽」(#17)表示不會對損壞或遺失物品作出賠償。

 

「人人」(#20)會先向有關同事瞭解當日實際搬運程序及過程,並將損壞的物件送到有關商舖嘗試作修理;若遺失物件,會向消費者瞭解該物件的價值及索取收據作參考,從而商討賠償問題及補償方法。

 

消費者宜在落實使用服務前,先瞭解搬屋公司的賠償政策,避免事後才討論解決方法。

除「海棠」(#3)及「人人」(#20)外,其餘搬屋公司均不會為搬運的物件購買保險。如消費者需要搬運貴重物品,應自行購買家居保險,保障在搬運過程中家居財物之損失,以減低損壞或遺失的財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