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海关、厂商回应
卫生署回应
香港法例《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定,含有苯二胺、甲苯二胺或其他烷化苯二胺或其盐类的染发制剂,须在产品包装上标示成分和含量,并以中文及英文列明「注意:此药可使某些人士皮肤严重发炎,须照专家指示使用。」“Caution. This preparation may cause serious inflammation of the skin in certain persons and should be used only in accordance with expert advice.”的警告字句。此外,相关产品只可于已领有适当许可售卖牌照的店铺售卖。
卫生署会就有关资料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跟进,如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况,本署会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
海关回应
海关已接获相关报告资料,并作出分析及跟进,如发现有关货品的声称抵触《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惟每一宗个案的情况皆有其独特性,海关需要根据个别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才能判断该个案是否有抵触《条例》。根据《条例》,「商品说明」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经,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包括其成分的声称。商户就有关货品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厂商回应
「KUPA」(#3)的代理商表示该产品为补充式有色焗油,专为染发后补充掉色设计,非为全头染发所使用。
「Richenna」(#17)和「Cosline」(#19)的代理商建议本会把显色剂和色素剂混合后再进行测试,以确保更准确测试结果。
「TS」(#20)的代理商向本会提供该产品在2019年的测试报告以证明致敏物质含量。
「Radico」(#21)的代理商指该产品是100%全用草本植物制造及有机的,没有添加杀灭霉菌/酵母菌/含氧细菌的任何化学物质。该代理商表示根据产品说明书指示必需要用约70℃的热开水调校好才可以涂上头发使用。该公司相信用70℃热水调后大部分霉菌/酵母菌/含氧细菌经已被杀灭。故认为是次本会的测试没有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指示进行,而以调校前的粉末状态去进行测试是不适当的。该公司又指大部分霉菌和酵母菌在大自然及空气中都是存在或无害的,在外用的情况下消费者受影响的机会很低。(本会按:草本海娜所有样本的测试方法相同––以产品本来的状态进行测试,而微生物的测试方法则按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BeNature」(#22)的代理商指该产品是由天然有机原材料制成,微生物是染发产品的原素之一,能作为上色的媒介,而且该物料已被使用多年,并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该公司又指有头皮屑或患有湿疹人士,在使用该产品后可以改善情况。
「Ling Lee宁励」(#25)的代理商表示已回收该产品,并向制造商了解情况。该公司指由于产品是由植物制造,所以检出细菌是有可能的,但报告中亦没有检出有害细菌。另外,该公司又指欧盟对PPD的要求是按实际使用情况,所以产品的PPD含量在混合水之后应低于该上限。(本会按:欧盟的PPD的限用要求只准许含氧化染料的永久性染发剂中使用混合后不多于2%的PPD,草本海娜不属于氧化染料,而产品中亦没有标示含过氧化氢,所以不准使用P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