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意见或回应
海关意见
就接获转介的资料而言,海关已作出研究及跟进,并派员到全港各区零售点巡查,发现相关产品已经下架,并未有在市面出售。如发现有货品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一般在本港出售供私人使用的消费品,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规管,其安全程度均受《条例》规管。消费品亦必须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相关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00及监禁1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0及监禁2年。
厂商意见
「MALIN+GOETZ」(#26)的供应商表示,该品牌的官方网页备有中英文双语说明,供消费者查阅产品资料及使用方法,并表示日后会考虑在包装上提供双语说明供消费者参考。
「明色」(#13)和「SKIN NEED」(#24)的供应商表示,相关产品已经停产或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