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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BB衫要留神!过半潜藏缠颈窒息、割伤风险

拣BB衫要留神!过半潜藏缠颈窒息、割伤风险

不少家长为宝宝选购衣物时或只留意产品的款式和触感,惟婴幼儿的皮肤特别幼嫩,亦喜爱啃咬或拉扯物件来纾缓或表达情绪,若穿着的衣服存有安全隐患,又或是含有可刺激皮肤的化学物质,有机会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构成风险。本会从市面选购了30款常见品牌的婴幼儿衣物,评估其机械和物理性能安全性和耐用程度,另进行化学分析。结果发现,11款样本所附的啪钮在拉力测试中脱落,若被幼儿误吞有窒息风险,而当中有3款脱落的啪钮有尖锐角,有机会割伤皮肤;5款样本的绑带设计未符标准要求,有潜在缠颈的风险。此外,1款样本的游离甲醛释出量较高,超出内地标准的要求上限。家长务必要小心选择。

测试项目及结果

整体结果显示,总评分较高的样本涵盖价格较高及较低的产品,反映产品的表现与价钱未必有直接关系。家长宜因应需要及经济能力作出选择。

机械和物理性能测试

婴幼儿喜欢拉扯或啃咬物件,若衣物上的钮扣或装饰物等不够牢固,在拉扯过程中或会脱落,形成细小部件,如果婴幼儿将这些小部件放入口中并误吞,或是放入鼻孔或耳道内,有机会造成阻塞、堵塞气管、喉咙,阻碍呼吸而引致窒息。

 

针对婴幼儿衣物的机械和物理性能安全,内地标准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及欧洲技术文件CEN/TR 16792《儿童服装安全的设计和制造建议》都要求婴幼儿衣物上可被婴幼儿抓住的部件(大于6毫米),须能承受70牛顿(N)的拉力,并不可产生小部件及尖锐角和锋利边。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不时通报当地召回婴幼儿衣物的个案。当中部分涉及衣物上细小部件脱落,不符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1的要求,对婴幼儿具潜在窒息风险。根据EN71-1标准规定,所有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合理滥用(abuse use)的拉力测试(90N的拉力)下,不应产生细小部件、尖锐角或锋利边。虽然EN71-1标准主要用于玩具产品,但考虑到该标准对产品的安全规格有较严谨的要求,以及欧盟RAPEX的相关应用。故此,本会委托实验室参考EN71-1标准的测试方法及要求,评估各样本上可被抓住的部件的抗拉强度。

 

11款在拉力测试下啪钮脱落

测试根据上述标准,对样本各个部件分别施以90N的拉力并维持10秒。结果发现,11款样本(#15至#25)有部分啪钮或钮扣未能承受拉力而脱落,产生小部件,未能符合EN71-1标准的要求。当中「balabala」(#22)、「KOMA LAND」(#23)、「natures purest」(#24)及「AMOR」(#25)因有啪钮或钮扣在较低的拉力(70N以下)下已脱落,并产生小部件,故评分较低。此外,「LASSIG」(#20)、「UNIQLO」(#21)及「AMOR」(#25)脱落的啪钮产生尖锐角,有机会刮伤幼儿的皮肤。详见表一。

 

有样本脱落的啪钮产生尖锐角或锋利边。

 

 

拉力测试结果详情

 

 

5款绑带未符标准
5款绑带未符标准

 

参考欧洲有关童装绳索和拉带的安全标准EN14682,评估各样本的绳带设计的安全程度。按标准规定,适合7岁以下幼儿穿着的衣物于其头部、颈部及上胸部(腋窝以上)区域不应具有任何功能性带或绳带(见图一区域A)。结果发现,5款俗称「和尚袍」或「蝴蝶衣」样本,包括「BOUDIE」(#26)、「SoftTouch Baby」(#27)、「Maying Kids」(#28)、「思诗乐」(#29)及「Roybee」(#30)于上胸部位置(区域A)附有绑带或用作调节衣服松紧的绳带,未能符合欧洲标准有关的要求。标准亦规定衣物的胸部与腰部之间区域(区域B)的绳带长度不可超过14厘米。惟#30于该区域的绳带长度达20厘米,未符标准的要求。

有样本位于区域B绳带长度达20厘米

有样本位于区域B绳带长度达20厘米。

 

 

有样本的绳布末端有纱线散开,未符标准的要求。

有样本的绳布末端有纱线散开,未符标准的要求。

此外,#28及#29的绳带末端未有防止被磨损及散开的设计,并露出松散的纱线,同样不符合标准有关绳带末端的要求。若松散的纱线缠紧婴幼儿的小手指,严重者有机会影响该部位的血液循环。

上述的5款样本声称供初生婴儿穿着,初生婴儿一般活动能力有限,而且亦较少外出,衣物上的绳带被游乐设施或车门勾缠而导致意外的机会相信较微。尽管如此,幼儿衣物上胸部区域附有绳带仍有安全隐患,例如绳带本身或可能有缠颈的风险外,绳带被卡住或扯紧时,亦可使衣领勒颈,情况不容忽视。除欧洲外,美国、内地、日本及台湾等地都对童装的绳带设计有严谨的安全要求。因此,本会期望相关生产商参考本会是次的测试结果,改善绳带设计,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对婴幼儿的安全保障。

化学检测

尽管普遍家长会将新买回来的衣物清洗才给婴幼儿穿着,惟参考的测试方法未有要求进行预洗(pre-wash)程序。因此,化学检测都是以新打开的样本进行。

 

1款酸硷值偏高

如果衣物布料的酸硷值过高或过低,有机会刺激皮肤,造成痕痒不适。参考内地标准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婴幼儿纺织品的酸硷值应介乎4.0至7.5。30款样本的酸硷值由4.9至8.5不等,其中「思诗乐」(#29)检出的酸硷值达8.5,属偏硷性,超出内地规范的容许范围。

 

1款游离甲醛未符规定

在布料加工过程中使用甲醛树脂(formaldehyde resins),可令衣物成品达到防皱、防污、防水的效果,亦可提高衣物印花的持久性。不过,若衣物释出游离甲醛(free formaldehyde)量较高,对甲醛过敏的人士便可能会刺激皮肤,严重者或会出现过敏性接触性皮肤炎。

 

30款样本中,只有「Roybee」(#30)检出游离甲醛,检出量为32.3mg/kg,超出内地标准GB 18401就婴幼儿纺织品所设的规定上限(20mg/kg)。

 

本会《选择》月刊第328期《儿童衣物甲醛惊魂》一文指出,在洗濯前甲醛释出较多的样本于清洗一次后,其甲醛量明显减低。而酸硷值较高的样本经洗濯一次后,其酸硷值亦回复至标准容许范围内。因此,本会提醒家长,于任何情况下都应将新买回来的衣物先清洗才让婴幼儿穿着。

 

1款检出小量塑化剂DBP

邻苯二甲酸酯(普遍被称为塑化剂)是常用于塑胶物料的化学添加剂,用作提高物料的弹性及耐用程度。部分塑化剂存在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的疑虑,另有动物研究显示摄入过量塑化剂可能影响繁殖和发育。欧盟REACH法规及内地标准GB 31701就纺织品中的塑化剂含量设立不同的要求。详情见表三。参考欧盟REACH法规要求,本会就各样本所含的塑胶物料部分进行分析,检测14种塑化剂的含量。结果发现,只有「M&S」(#14)衫身上的印花部分检出223mg/kg的DBP,惟检出量仍符合相关的规定。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或纺织品中的塑化剂含量要求

 

9款检出小量铅

在纺织品中,印花的涂层、拉炼和钮扣等较常检出铅。欧盟REACH法规规定,消费品中所有可接触及可能被儿童放入口的部件,其铅及相关化合物含量应小于0.05%(500mg/kg)。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针对儿童产品上的铅含量要求更严谨,法案规定儿童服装上的印花涂层及部件(例如啪钮、钮扣、拉链等)的表面涂层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90mg/kg,而可接触部件的总铅含量则不得超过100mg/kg。铅有机会随时间积累在人体内,长期摄入会影响神经系统。

 

本会分别检测了各样本的印花涂层、啪钮的表面涂层及底质材料(substrate)的总铅含量。结果显示,所有具印花的样本,其涂层物料都未有检出铅。至于啪钮部分,「seed」(#8)啪钮的表面涂层检出微量铅(12.4mg/kg);「chicco」(#5)、「Konges Slojd」(#6)、「Love TO dream」(#7)、「seed」(#8)、「H&M」(#10)、「mothercare」(#12)、「M&S」(#14)、「LASSIG」(#20)及「AMOR」(#25)的金属啪钮底质亦检出铅,总量由11mg/kg至49mg/kg。不过,全部都符合欧盟REACH法规及美国CPSIA的总铅含量要求。

 

10款含荧光增白剂

为了令衣物看起来光洁、雪白,部分白色或颜色较浅的纺织品或会使用荧光增白剂。惟部分荧光增白剂可迁移到皮肤上,或令部分人士出现皮肤过敏反应。有见不少家长关注婴幼儿衣物是否含荧光增白剂,试验利用紫外线灯照射样本,若呈荧光反应,表示该样本含荧光增白剂。

 

结果发现,4款样本(#5、#12、#15及#25)的主体布料(即衫身)呈荧光反应。另外,6款样本(#14、#16、#17、#23、#26及#30)有部分位置,例如袖口、领口、裤脚边、印花、绳带、蝴蝶结等呈荧光反应。

 

尽管目前国际上并没有特定的法规或标准规管纺织品使用荧光增白剂,而是次试验也未能确定样本上的荧光增白剂会否迁移到皮肤上。然而,为免婴幼儿因接触荧光增白剂而引致皮肤不良反应,本会建议制造商尽量少用,甚或不用。除了留意主体布料外,衣物上面积较细的布料和配饰亦不容忽视。

耐用表现

洗濯10次后

参考ISO 6330标准及按各样本上的护理标签建议,将样本洗涤及晾干,进行10次相关步骤,然后检视样本经家用洗衣机反复清洗后尺寸及外观的变化。

 

经10次洗濯后,全部样本都有不同程度的缩水情况,当中有6款表现较好,包括#1、#6、#8、#16、#18及#25,样本的身长、袖长、肩宽、袖口及裤脚等位置的尺寸变化较小;另有4款表现较逊色,#12、#17、#19及#20经过洗濯10次后尺寸变化较大,部分位置的缩水率超过13%。

 

在外观方面,14款样本洗后的外观未有明显变化,表现出色。#13、#18及#24则表现相对逊色,#18及#24的衫身明显变色,而#13的领口、袖口及裤脚边则有明显褪色,因此评分较低。

 

4款有机会染污其他衣物
与沾湿的白棉布磨擦后,#11衣领及大腿位置的布料将其颜色染污白棉布。

与沾湿的白棉布磨擦后,#11衣领及大腿位置的布料将其颜色染污白棉布。

分别参考ISO 105-C06、ISO 105-E04及GB/T 18886标准评估样本经过洗濯、人工汗液及口水沾湿一段时间后的褪色程度,以及将样本与其他纤维(包括醋酸、棉、尼龙、聚酯、羊毛等)布料紧贴在一起,其颜色沾染至该等纤维的程度。结果显示,所有样本在经过人工汗液及口水浸湿后,并未有将颜色染色至其他纤维上。然而,#24及#26的绳带在洗濯1次后已有轻微褪色。
此外,参考ISO 105-X12标准评估样本与测试所用的白棉布反复磨擦后染污白棉布的程度。经与沾湿的白棉布磨擦后,#15、#16及#22衫身颜色轻微染污白棉布,而#11的衣领及大腿位置的布料颜色染污白棉布的情况较严重。

3款纤维成分标示不准确

参考欧盟法规的要求,单一纤维衣物的标示成分必须与实际成分完全相符,#16及#30标示的成分为100%棉,惟分别检出2.9%弹性纤维及3.6%聚酯纤维,未符欧盟法规要求。

 

另外,根据内地标准GB/T 29862,若产品中含有相等或小于5%的功能性纤维(例如弹性纤维),该等产品仍可使用「100%」、「纯」或「全」标示主纤维含量,但要注明「弹性纤维除外」。#16虽然检出小于5%的弹性纤维,惟没有于成分标示上注明「弹性纤维除外」,故未能符合内地标准的要求。

 

此外,#25在产品标签只标示成分为棉,惟检出所得的成分包含若干比例的聚酯纤维,而当中棉的成分比例只占57.4%。本会促请相关生产商就成分标示的准确度作出改善。